近日,37岁的丁女士入职斗鱼两年,孕后查出妊娠高血压,遵医嘱向公司请假时被解聘,无赔偿。(3月19日 澎湃新闻)
十月怀胎,孕育新生命,来不得半点马虎,稍有闪失,将祸及婴儿与自身,为此产妇尤其是高龄产妇,理应“遵照医嘱”第一时间向单位请假,回家调养、休息,精心保胎。
用人单位,虽心有不“舍”,也当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依照相关劳动保护法律之规定,及时批假、准许其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回家请假休息,以实现平安、顺利生产。
然而,面对“遵照医嘱”前来请假的高龄产妇,该公司却反其道而行之,竟然称“不符合标准”,不但没有批准请假,而且还借此将其解聘;如此处置,或不仅伤害到了丁女士的“生育权益”,透出了“生育之痛”。
对众多普通百姓而言,就业就是生存之基,就是其衣食住行等生存之需的来源;生孩子不仅是痛苦的事,更将花费巨额的经费,对此高龄产妇而言,被解聘不仅让其失去了收入,更可能令其生育陷入经济困境。
生儿育女,既是人之责任与义务,更是完美人生之“标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对政策的激励,按理说人们的生育愿望当更加强烈,而事实并非如此,现实中,不想生之适龄妇女,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多。
展开全文
目前,我国生育率呈下降趋势,人口出现负增长,虽不排除整个社会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变化之原因,虽不排除家庭养育成本日益高涨之弊,但不可否认,与此事件中透出的“生育之痛”,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人口,是社会可持续发展之基础性资源。如人口负增长之趋势得不到缓解与改善,那么不仅可能制约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且将削弱我国综合国力,让中华民族在未来的世界竞争中,失去竞争优势。
迈步新征程,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让人口的增长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有关方面理应高度重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透出的生育之痛”,并对症下药,亮出实招,切实医治。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保障好高龄妇女有“生育权”。遵照医嘱请假被解聘,显然背离了有关劳动保护之政策,为此,有关部门不仅当及时介入,为其撑腰鼓劲,更细化规则,堵住漏洞,让制造“育人之痛”之公司等付出更高沉重的代价。
其二,大胆探索,找准平衡点,兼顾公司利益,亮治本之策。投资兴办公司,本意是为获取利润,并非从事慈善,并非为解决社会就业;就此事件而言,虽看似欠妥,但立足于“公司”角度,也并非毫无道理。
为此,要从根本上医治此“痛”,相关部门还需顶层设计,不能仅地板子打在公司身上;而当通过税收减免等方式,将“遵照医嘱请假”等,给公司正常的经营带来的不便,与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必要之补偿。
“遵照医嘱请假被解聘”透出的“生育之痛”,虽是高龄妇女个人之痛,却加剧生育率降低之趋势,背离了国家的人口政策;为此盼有关部门,找准病根,对症下药,让“生育之痛”稳步销声匿迹,还社会以良好的生育环境。
(尚凡)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