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一次性享受1.5万元购(租)车补贴,还有来柳求职交通补贴,快来看看吧~_柳州市_补贴_人才

近年来,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不断强化对人才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通过细化政策措施,优化服务流程,加快提升人才生态和公共服务质量。近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的通知(试行)》(柳人社规〔2022〕13号)等7个“人才新政2.0”配套政策,涵盖了 人才认定、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学历提升奖励、来柳人才“畅行”计划补贴、实习实训生活补助、柔性引才共7个领域人才工作。

今天,人社君为大家详细介绍

来柳人才“畅行”计划补贴

(包含来柳求职交通补贴、购车补贴和租车补贴)

一起来了解详情吧~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做好来柳人才“畅行”计划补贴申报、享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来柳求职交通补贴

(一)来柳求职交通补贴的范围和标准

支持企事业单位对来柳求职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给予交通补贴,按 每人区外1000元、区内300元的标准补助给用人单位(同一毕业生多次来柳求职的不重复享受)。

(二) 来柳求职交通补贴申请程序

申请补贴采取 线下办理的方式进行:

1.申请单位提供面试人身份证件、车票、学生证。

2.单位初审后垫付,填写《柳州市来柳求职交通补贴申请审核表》和《柳州市来柳求职交通补贴审核汇总表》,提交材料到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按以下路径报送至对应的部门审核: (具体申报步骤与附件详见文末“相关链接01”《关于申报来柳人才“畅行”计划补贴的通知(试行)》)

(1)上汽通用五菱、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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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柳州市来柳求职交通补贴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报送至市人才中心审核。

4.市人才中心将审核结果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柳州市来柳求职交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柳州市来柳求职交通补贴审核汇总表;

3.审核材料情况说明;

4.面试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5.面试人的车票、学生证复印件;

6.申请单位转账给面试人的凭证。 (具体申报步骤与附件详见文末“相关链接01”《关于申报来柳人才“畅行”计划补贴的通知(试行)》)

(四)时限要求及补助发放

1.时限要求:来柳求职交通补贴申报常年受理,按季度审批,同一申请人可申请一次。每年的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为季度截止申报日。用人单位每个季度截止申报日前提交的申报信息,各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季度截止申报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审核、公示。

2.补助发放: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才中心按申报途径将资金拨付到对应审核部门,各审核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

二、购车补贴

(一) 购车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

1.2022年4月28日(含)以后首次全职引进到柳州市本级、五城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根据《若干措施》认定为我市G类及以上人才; (人才分类标准详见文末“相关链接02”《人才新政2.0宣传手册》)

2.2022年4月28日(含)以后首次全职引进到广西科技大学、上汽通用五菱、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以及上述单位在柳登记注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属子公司工作,根据《若干措施》认定为我市G类及以上人才。

3.根据《若干措施》,认定为我市G类及以上人才,首次购买柳产汽车给予 购车价10%的购车补贴,最高1.5万元(享受购车补贴的,不再享受租车补贴)。

(二)购车补贴申报程序

购车补贴采取 线下办理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提供购车合同、发票等材料复印件,行驶证(核原件)。

2.申请人填写《柳州市人才购车审核申请表》,向单位提交;单位初审后,提交材料到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按以下路径报送至对应的部门审核:

(1)上汽通用五菱、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柳州市人才购车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报送至市人才中心审核。

4.市人才中心将审核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请购车补贴申报材料

1.柳州市人才购车审核申请表;

2.柳州市人才购车审核汇总表;

3.审核材料情况说明;

4.申请人购车合同、发票等材料复印件,行驶证(核原件)。 (具体申报步骤与附件详见文末“相关链接01”《关于申报来柳人才“畅行”计划补贴的通知(试行)》)

(四) 时限要求

购车补贴申报常年受理,按季度审批,同一申请人可申请一次(首次购车)。每年的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为季度截止申报日。用人单位每个季度截止申报日前提交的申报信息,各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季度截止申报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审核、公示。

(五) 补助发放

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才中心按申报途径将资金拨付到对应审核部门;各审核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三、租车补贴

(一)租车补贴范围、条件和标准

1.2022年4月28日(含)以后首次全职引进到柳州市本级、五城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根据《若干措施》认定为我市G类及以上人才; (人才分类标准详见文末“相关链接02”《人才新政2.0宣传手册》)

2.2022年4月28日(含)以后首次全职引进到广西科技大学、上汽通用五菱、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以及上述单位在柳登记注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属子公司工作,根据《若干措施》认定为我市G类及以上人才。

3.根据《若干措施》认定为我市G类及以上人才,提供为期最长1年的柳产新能源汽车定点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车补贴”), 最高1.5万元;人才认定通过后,从开始租车之月起为期1年,期满不再享受租车补贴。享受购车补贴的,不再享受租车补贴。

(二)租车补贴申报程序

1.共享汽车短租租车补贴采取 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需事先在手机上安装“龙城市民云APP”,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 (具体申报步骤详见文末“相关链接03”《关于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新引进人才相关功能使用的通知》),在“人才权益”—“共享汽车短租权益”服务事项点击“立即申请”;申报信息将推送至市人才中心;待审核通过后,人才点击“立即用车”,进入共享汽车租车服务页,提交身份证件、驾驶证资料认证后,即可按操作流程用车。

2.柳产新能源汽车月租租车补贴采取线下办理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事先在手机上安装“龙城市民云APP”,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在智慧人才服务平台上的“人才权益”—“柳产新能源汽车月租权益”模块进行政策查询,根据预留电话联系市人才中心,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市人才中心的指导下到柳产新能源汽车月租服务签约公司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所需材料:身份证、驾驶证(现场核验)、人才认定情况证明(进入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打开人才码页面下载)。

(三)时限要求

租车补贴申报常年受理,新引进的G类及以上人才可在“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线上享受共享汽车短租服务,或线下柳产新能源汽车月租服务。共享汽车短租服务、柳产新能源汽车月租服务不可同时享受,共享汽车短租服务与柳产新能源汽车月租服务之间只允许变换一次。

(四)补贴享受

人才享受租车服务所产生的限额内的费用由市人才中心与相关签约提供服务方按年度结算。

四、管理和监督

(一)人才奖励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日常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由各主管审核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以及相关审核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申请和冒领人才奖励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取消后续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五、其他

(一)人才服务期内辞职、工作调动等不在柳州市服务的,用人单位应在人才正式离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审核部门书面报告;审核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报市人才中心备案。经市人才中心确认,停止享受租车待遇。

(二)给予个人的购车补贴为税后所得。市人才中心将购车补贴资金和补贴税款一并逐级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审批结果及时将补贴发放给申请人,并按补贴金额与补贴税额之和的偶然所得税纳税率履行代扣个人所得税职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相关链接

01

柳人社规〔2022〕15号 关于申报来柳人才“畅行”计划补贴的通知(试行)

02

人才新政2.0宣传手册

03

关于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新引进人才相关功能使用的通知

供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排版:何彦

柳州人社,服务永不止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柳州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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