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扶不扶,扶不扶为何让我们如何如此为难? 老人倒地,摔倒以后没有人扶他,小品说:“这人倒了咱不扶,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扶与不扶,老人就已被路人扶起,我们不能不扶。
老人摔倒扶不扶,面临这种情境的心理过程
面对倒地的老人,到底扶不扶,确实令我们难以抉择。扶不扶为何让我们如何如此为难?
老人倒地,行人见了扶不扶,这本是一个极简单的道德问题,无需任何考虑就能做出选择。可是,从彭宇、万鑫,到前不久以自杀正名的吴伟青,现实中发生的一幕幕,不得不让人费思量,想清楚,问明白:扶会怎么样?不扶又怎么样?
扶,是善良人性的闪现,是人道主义的要求,是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体现,也是我们所受的道德教育所倡导、鼓励的。但是,扶人是有风险的,弄不好会引火烧身,惹祸上门,遭被扶者或其家人讹诈,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不扶,见义不为,有难不帮,显得没人性,不人道,不符合道德要求,必然遭受道德的谴责和批判,而且自己也会觉得良心上过不去,于心不忍,问心有愧,心怀不安。可见,不扶是不行的。
扶与不扶,确实很让人纠结,很让人为难。难就难在:一方面,我们的社会道德要求人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做好事,行善事,积美德,“老吾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必须去扶。另一方面,现在市场经济社会,人心已不古,好事再难做,社会缺乏起码的道德信任,受恩不思报,助人反遭讹,救人反被诬,出于明哲保身,保护自己,扶不得。
究竟扶还是不扶?还是民警说得好,“每个人都有父母,只要稍微换位思考一下,谁都会去扶的”。小品说:“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是的,人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良知没了,信任丢了,就再也扶不起来了。
综上所述,尽管扶不扶很为难,很纠结,但公道自在人心,美德照亮世界。只要美德在,只要良知在,我们不能不扶,不能不行善,不能不助人。否则,如果老人倒了,人心倒了,再也无人去扶,这个社会就真的没救了。
倒在地上的老人应不应该扶
安徽阜阳一位老太摔倒在地,天气又热,她急中生智对围观者说:“快扶我起来,我不讹你,地上太热了,我都要熟了。”巡逻民警还未到老人身边,老人就已被路人扶起。网友表示:就“扶”大妈!
还好这位老太太够机智,运气也算不错。要不然耽搁的时间长了,就算是被扶起来了,也要被路面高温所烫伤。如今老人摔倒几乎成了全民畏惧的一件大事,仿佛人人都成了惊弓之鸟,谁想将摔倒的老人从地上扶起,那无疑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智慧来面对可能的后果。那些好心人也会被人认为脑袋太秀逗,或者心灵太幼稚。应该说,这就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病症,不少的老人病得不轻,一般的民众们也随之病得越来越没出息了,更糟糕的是,我们居然对此竟还不能对症下药。
很多人将目前人们的普遍冷漠指向2007年的南京“彭宇案”是不无道理的。这件事漫延到全国各地以后发生了什么问题呢?就是有位老汉70多岁摔倒了,摔倒以后没有人扶他;许多人去送衣服、送水都可以,但是没有人敢把他扶起来,以致于他躺在那儿大叫,“我自己摔倒的不关你们的事”。如今的中国人们见到老人跌倒在街上,除非跌倒者先高呼声明“自己跌倒”,否则不管老人“口吐白沫”或“头破血流”,无人敢解救或敢打电话报警。可见,肇事的或围观的怕被讹诈,受害的怕无人负责,这两种心态相辅相成,共同制造了人对人是狼的悲剧。 2014年有一则新闻报道,因扶老人送医后却被指认为肇事者,自认无处伸冤的广东河源村民吴伟青,在巨大压力下投河自杀。目前声称“被撞”的老人首度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承认自己摔倒在地,“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
因为救人,最后自杀!河源男子在陷于困境时,却没有得到相关方面的帮助,使他最终走向绝路。当法律还不健全、当道德逐渐滑坡的时候,我们面对指甲般大的小事却束手无策,竟能为冷漠的人群呐喊助威,竟能将羸弱的老人视为仇敌,以致于为证清白,他无惧一死,这不是脆弱的表现,是为化解扶人危机而甘愿流血牺牲之第一人。
为何类似的事件总是上演?道德滑坡是一方面,现实中,摔倒者讹诈屡屡得逞,“收益大于付出”也为后来者提供了学习的“样板”。一般情况下,发生类似的事情后,往往是摔倒者占据了道德高地,扶人者得自证清白,而事情的处理者出于社会影响等各种因素的考量,只会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各打三十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便是讹诈者被揭穿后也每每以自己一时糊涂,或者认错了人一笔带过,一句轻飘飘的道歉了事,没有任何的惩治措施。
这导致如今搀扶摔倒老人之风险,简直成了社会的一大心病了,公众谁也不想绝情到见到老人摔倒不去搀扶的地步,因为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有老时,谁都需要他人的扶助,因为今天的旁观者或许就是明天的当事人。但上前搀扶了又要承担被讹诈的风险,摔倒的而老人如果不“拉住”救助人有可能得不到经济补偿,加之相关案例的负面影响,这让人们经常会面临同样的困惑:该不该帮助陷入困境中的人,自己是否会陷入更大的麻烦,甚至于是官司之中?
道德丧失逼走好人,在无社会正义体制的保障之下,见义勇为的成本之高,也难怪看客的冷漠?一个好的机制是能“扬善抑恶”,而且可以调节、约束人们的行为,引导、鼓励人们见义勇为,托举向善的力量。遗憾的是,在很多时候,都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甚至在某些时候,我们的机制起到了“扬恶抑善”的作用,成为冷漠的催化剂。行善者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行恶得不到应有的惩治,恶性循环的现实,不断的扭曲和异化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岂不叫英雄流血又流泪哉!
引导人们走出“老人街头倒地为何无一人敢扶”的窘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那些心地不良的被救助者付出肆意诬陷救助者的代价。首先,“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必须遵循。甚至,可以针对那些反诬救助者的被救助者设定一条“诬陷讹诈罪”,以惩治其恶行。
对那些恶意讹诈、蓄意谋财、触犯国法的说谎者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依法打击。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在实践操作中,应该考虑到摔倒者的年龄因素和承受能力,视具体情况给予应有处罚,而不是“和稀泥”,不讲证据,忽略事情的真相,把事情压下去就万事大吉。
其次,在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方面,应借鉴国外法治健全国家的相关做法,如美国有保护对伤病者施以援助的人的《好撒玛利亚人法律》,美国加州于2009年实施了旨在保护好心助人者的《好心人免责条例》,这些鼓励人们积极行善的法律,都应对我们如何弥补相应的法律空白有所启示。
扶不扶作文800
在2013年12月31日的15:29,东尤恩县公共安全局指挥中心的110指挥和调度室收到了大众的报告,称当天的12:58在县张北镇。骑摩托车后,他发现老人的家人说他正在摩托车打老人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Zhangxi警察局的警察随后去现场处理。警察赶到现场后,双方持有自己的话:倒下的周的家人说,他们骑着摩托车(吴魏还是击中了老人)。吴·魏庆说他没有击中老人。本质的交通警察中队的警察也当场定居。通过对现场和摩托车的初步调查,找不到明显的接触痕迹。吴·魏(吴伟青)坚持认为,他没有用周的姓氏与老人相撞。因此,有很好的意图将其带到医院。与老人和老人的家人相反,他们要求数十万人民币弥补,他们自杀了。这无济于事,使我们想起了2006年的“南京彭格案”,这也使我们思考是否应该为老年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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