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不够,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 国有商业银行薪酬改革如何破局
- 国企员工的年终奖金,主管领导是否可以凭自已感觉,把员工分成三六九等随意发放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不够,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作为一名国有企业负责薪酬管理工作的HR,对工资总额深有体会。其实,对于大部分国企而言,在工资总额这件事上,谁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够的。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前世今生;然后要搞清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哪些因素挂钩;最后才能有的放矢,设计适合企业的解决方案。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前世今生
国有企业主要有三大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以及经济责任。伴随着三大责任,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时期,建立阶段;二是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阶段;三是新时代新时期新常态,发展阶段。
(一)计划经济时期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主要承担政治责任,兼顾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当时的国有企业,主要由政府部门管控。在这个阶段,国家对于工资总额的管理是具体到企业每个职工,“按人头”计算,属于“大锅饭”,职工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是脱钩的状态。
(二)过渡时期
改革开放以后,国有企业主要承担经济责任,兼顾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国家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实行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简称“工效挂钩”。在国家层面,改变了“大锅饭”的管理方式,通过考核经济效益指标,控制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然后由企业内部,根据职工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相对来说,对企业和职工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
(三)新时期
在完成了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以后,国有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功能属性、行业特点、管控模式、责任程度、发展阶段、职能定位等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2008年国资委在部分重点行业启动了工资总额预算试点,并先后印发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到2014年实现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全覆盖。与“工效挂钩”的事后算账不同的是,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更强调事前安排、事中监控、事后清算。新时期工资总额管控更加丰富,考核指标更加多样化,
以央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为例:主要由国资委根据物价指数、社会人均收入、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考核联动指标。
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哪些因素挂钩
(一)计划经济时期
与职工总数挂钩,职工总数越高,工资总额越高。
(二)过渡时期
1.第一阶段:与经济效益挂钩。最大的特点就是两低于:工资总额增长速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
2.第二阶段:与经济效益挂钩,兼顾效率。最大特点就是两同步:工资总额的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三)新时期
1.第一阶段:一适应两挂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2.第二阶段:两同时两同步,多指标联动。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职工平均工资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功能属性、行业特点、管控模式、责任程度、发展阶段、职能定位等情况,设定联动指标。
比如:商业化企业,注重考核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联动;公益类企业,注重考核成本控制、服务质量、保障能力等指标的联动;金融类企业,注重考核经济效益、风险控制、资产质量等指标的联动;亏损类企业,注重考核减亏指标、风险控制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的联动。
三、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不够,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一)从考核指标入手
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经济、完成联动考核指标任务。当上述考核指标提高了,工资总额自然就会有所提升,反之,如果上述指标下滑,工资总额至少不会增加了,甚至还会有所下滑。这种方式适用于发展期的国有企业,因为在发展阶段,正是企业大展身手的最佳时期,只要肯努力,想提高联动指标很容易,毕竟初创期的指标完成情况都不会太好,通过对比,发展阶段完成联动指标更简单。
(二)从用工方式入手
优化用工方式,可以采取实习生、劳务派遣工、外包工、非全日制用工等多样化的用工形式,因为上述人员不占用工资总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工资总额的压力。这种方式适用于成熟期的国有企业,因为在成熟期,国有企业要想在联动指标上有所突破,难度很大。
(三)从职工总数入手
根据《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将核定的人均工资指标变为工资总额指标,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这种方式适用于衰退期和转型期的国有企业,因为当国企步入衰退期,很多业务都将被舍弃,将会产生大量的富余人员。要想依靠完成联动指标,难度非常大,一般这个阶段的企业都是亏损的,工资总额不降就不错了。只有通过精简人员,才能够降低人工成本,进而将减员下来的工资总额,用于留住关键、核心人员,以备东山再起。
比如:某企业职工人数为100人,2018年没有完成考核指标,2018年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人均年工资为10万元。按照工资总额管控原则,2019年,该企业工资总额不能超过1000万元。2019年该企业通过精简人员的方式,将职工人数压减为50人,且完成了当年的考核指标,那么,2019年该企业人均年工资即为20万元。在完成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实现了减人不减资的目的。
写在最后:
1.现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管控,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虽然工资总额的增长,也与效益指标挂钩,但效益不再是唯一指标。现在的工资总额管控机制,会综合考虑企业的功能属性和行业特点,分类确定工资总额联动指标,更加人性化,在强调指标完成质量的同时,实现增长,兼顾效率和公平。
2.根据国有企业的生命周期,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解决工资总额不足的方式。在发展期,应将联动考核指标作为突破口;在成熟期,应将用工方式作为突破口;在衰退期,应将职工总数作为突破口。
在国有企业,高管挣得是年薪,一线工人挣的是月薪。二者在薪酬福利待遇上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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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薪酬改革如何破局
很简单,和事业单位、公务员一个标准同样政策就行。取消总经理副总经理称呼,改称处长副处长,恢复科员主任科员的评定,恢复职称待遇,让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也享受事业单位的待遇,实行职级并行,不再下岗分流买断剥离,让基层员工能达到事业单位的收入,将管理层过高的收入降下来。
国企员工的年终奖金,主管领导是否可以凭自已感觉,把员工分成三六九等随意发放
我国国企当时是在市场经济下组成的企业,在有规章制度方面来说,比较健全,有工会,纪检委,党委,监督检查等等部门,领导如果比较主观随意发放奖金,也容易被举报,一般还是比较公正。
在人员方面,国企有正式工和外包的区别,在发放工资奖金方面有不同的标准,国企有很健全的工资薪酬体系结构,想要加工资,都是按照制度来,所以随意性还是比较小。
当然,有些领导有审批部分资金的权利,可能有些地方有失公正,但是如果按照企业的标准做的,也是无法判断主观随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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