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每年夏天总有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很多防溺水教育过于形式,我们该如何教育
- 暑假防溺水老师巡河巡渠,确保无学生无溺亡,假如还是有学生溺亡,老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你怎么看
每年夏天总有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很多防溺水教育过于形式,我们该如何教育
谢谢邀请。
当我们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水魔吞噬而悲痛不已时,尤其是含辛茹苦的父母遭遇这一难以令其相信的残酷无情的现实伤心欲绝时,我们往往首先要追责水库、河流、池塘等管理者的疏忽大意,或学校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老师、家长的管理不善,却很少有人反思我们对孩子在珍惜生命教育上的不足、甚而缺失。而这恰恰是规避危险、避免悲剧发生重演,从而挽救孩子生命的根本所在。
我非常赞同现在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视力度和保护措施,且三令五申,甚而对领导采取‘‘一票’否决‘’制度;也十分赞同学校老师经常对学生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不少禁令,其中就有暑假玩水的事项。这些举措施毋庸置疑,对孩子的人生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然而,贪玩是孩子们的天性,几条不具备强制力的禁令很难约束那些调皮捣蛋、顽皮成性的‘‘坏孩子’’。
我也无意反对有识之士提出的建议——国家教育部门把游泳规定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从增加孩子本领的角度预防、避免溺水的风险。只是觉得这想项举措还很遥远,毕竟现如今我国绝大多数学校还不具备修建游泳馆这样的基础设施的条件。所以这样的说法有些‘‘坐而论道’’,不太现实。
综上所述,我始终认为对孩子进行珍惜生命的教育,才是目前预防、避免溺水事件的最为有效的措施。
那么怎样对孩子们进行珍惜生命的教育呢?
从父母的层面看,父母自身应有珍惜生命、规避危险的意识、行为。比如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骑车、开车,有无红绿灯,都应按交通规则进行,该让行的让行,对方抢行时也让行;自己不抢行,不霸道。既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远离危险;而且要珍惜他人的生命。再比如,身为父亲,自己绝不去没有安全设施的池塘、水池游泳,更不带孩子去。只有父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才能让孩子耳濡目染,懂得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但是,仅靠父母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的行为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对生命的认识还远远不够。父母承担着抚育孩子的重任,所以应有对孩子进行珍惜生命安全教育的自觉意识。自然存在风险,社会人心险恶,为人父母应认识到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其弱小的生命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的威胁,所以有必要形成对孩子进行珍惜生命的安全教育的理念,这样就能自觉地、甚而不自觉地、时时地对孩子进行引导教育,从而让孩子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敬畏生命。反过来说,倘若父母认识不到对孩子进行生命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根本没有这样的教育理念,自然不会有意识地去教育孩子了。
对孩子进行珍惜生命的安全教育应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做起,且时时提醒、引导、教育孩子。比如在家里,当孩子把筷子插入电源插座的时候,可能有的父母只是阻止,或伴随严厉地训斥,但这样做远远不够。不妨以此为契机,从网络上找一些相关的电的知识的动画,一些电击伤、击死人的一些事件,让孩子进一步认识电的危害性,感受电对生命存在的威胁,告诉孩子,人的生命是相当脆弱的,且只有一次,不谨慎保护,不好好珍惜的话,就会永远地失去,给父母带来极大的痛苦和遗憾。这样的教育才真正有效。
平时要引导孩子多看一些生命安全方面的科教片。现在互联网相当方便,父母可以在家里陪孩子观看,让孩子了解日常生活中各种威胁生命的险情,学习如何预防、自救、逃生。父母也可能带孩子到一些培训机构让孩子亲自去体验,增加孩子的实践知识。
父母平时还将生活发生的具体事例收集起来,让孩子看,给孩子讲,进而引导、教育。
结束语:应该说,现在社会、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对孩子生命安全的教育非常重视, 媒体宣传、专家讲座、实地演练、各种会议,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效果却不十分明显呢?原因就是孩子们本身没有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和脆弱性,内心没有形成珍惜生命、敬畏生命的自觉意识,并表现在行为习惯上。内心里能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敬畏生命——这就是德国人在路口绿灯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能绕道而行的根源所在,值得我们深思。
暑假防溺水老师巡河巡渠,确保无学生无溺亡,假如还是有学生溺亡,老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你怎么看
早就看到相关图片,很心疼!笔者觉得这是典型的“瞎指挥”,也是真真切切的“管闲事”。
为什么这么说?
1、学生校外的安全老师不该老师看护,也看护不过来。安全不牢,地动山摇,有些学生校外出了意外,总是往学校身上找原因。但老师和学校能够保证也应该保证的,只有校内安全,校外安全能保证的了?
学生可能出现交通意外,就让老师当道路值守员;学生可能出现溺水,就让老师当池塘看护员。那是不是学生可能在家里被绑架,老师是不是要到每个学生家里当守门员呢?
学校不是无限责任公司,老师不是无极限的安全配合员。那些大包大揽的往老师身上压担子的人们,他们自己做过类似的工作吗?倘若他们天天看池塘,老师们没话可说,但倘若他们坐在空调下吩咐老师做不是老师应该做的事,那么老师也可以不做。
2、池塘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谁的,就应该谁来负责。倘若池塘是学校的或是老师的,老师当然应该负责。但不是的话,那老师就是狗拿耗子——管得宽了些。这于理不合,与法不符。
那么为什么总有些人总爱瞎指挥呢?
1、这些人思想保守,从内心是嫉妒老师的。他们认为老师工作轻松,没事可做,尤其有寒暑假还拿工资,就应该做点事。殊不知老师算工作时长比公务员每年多工作25天或145天(可以参阅笔者文章《老教师说,我比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多工作100天,真的吗》)老师的寒暑假是平时长时间超负荷工作挤出来的。
2、这些人官不大,但官僚作风很大。老师看起来就是他的奴才,你丫老师不是爱自命不凡吗,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你东奔西走。
3、这些人政策理论水平很低,法制意识差。一动脑就知道池塘河堰所有权经营权都不是老师的,凭什么要老师当安全看管员,怎么不你自己来?
既然如此,老师们完全可以抵制,要去当池塘看管员?对不起,那不是我的本职工作,也不是全国性的临时政治任务。
既然如此,那么出了溺水事故怎么办?学校准备好教育方面的资料,家长要钱没有,要告奉陪,上面要处理人?对不起,拿出明确规定要老师看护池塘的法律文书来。
我是头条【文轩阁】,专注教育,心系教师,维护公平,敢于直言,欢迎关注,你我同行!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