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人设崩塌”这个词语特别流行,其本意是指人物实际行为与形象设定产生反转。 比如,某男明星一向是以好老公、好爸爸的形象示人,突然遭记者爆料婚内出轨多年,这就属于彻彻底底的“人设崩塌”。
然而,并不是只有娱乐圈的明星才会“人设崩塌”,有许多封建时期的大人物同样遭遇过人品与口碑的大反转, 这其中就包括南宋理学代表人物朱熹。朱熹堪称理学集大成者,被后人尊称为朱夫子。
他一生提倡“存天理,灭人欲”,学术修养广泛深厚,影响力堪比孔孟,对《四书》《五经》逐字逐句释注,元、明、清科举考试都以朱熹之注为标准。
可就是这么一位大圣人,却遭到同僚弹劾,弹劾的理由居然是朱熹乱搞男女关系,不仅与女尼姑苟且,甚至还与自己的儿媳有染,那朱夫子真的如此不堪吗?
朱熹(1130-1200年)字元晦,号晦奄等。徽州婺源人,生于建州尤溪(福建尤溪),时父朱松任建州尤溪尉。
绍兴十八年(公元1148年),18岁的朱熹考中进士,从此开始仕途生涯。
为官期间,崇安(位于今天的福建省武夷山市中部)因水灾发生饥荒,爆发农民起义。
朱熹主张设“社仓”,以官粟为本,防止地主豪绅在灾荒时期用高利贷剥削农民。为此,朱熹于公元1171年在其家乡首创“五夫社仓”,并上书朝廷,建议按其办法在全国范围推行。
淳熙三年(公元1176年),朱熹与当时著名学者陆九渊相会于江西上饶鹅湖寺,交流思想。朱熹主张“理生万物”,强调“格物致知”,多读圣贤书,多观察事物。
陆氏兄弟则认为“心生万物”,格物就是体认本心。道法通自然万法通,不必多读书,这就是中国思想史上有名的“鹅湖会”。
公元1178年,朱熹任“知南康军”,上任不久发生灾荒,朱熹上书朝廷要求减免租税,解决石堤失修的问题,得到了民众的拥护。
只可惜,朱熹提出的两道法令对官僚地主者不利,因而未能广为推行。
因官场腐败黑暗,有才华的人得不到重用,让朱熹感到失望透顶。一气之下,朱熹选择辞官,回家潜心研究经学。
如同后世的王阳明,朱熹总结了以往的思想,尤其是宋代理学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开创了新的学术流派,即为理气论、动静观、格物致知论、心性理欲论等。
截止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朱熹的人设都非常正面。
宁宗庆元二年年底,南宋爆发了永载史册的“庆元党案”。
《宋史》卷三十七载:“十二月辛未。金遣完颜崇道来贺明年正旦。是月,监察御史沈继祖劾朱熹,诏落熹秘阁修撰,罢宫观。”
时任监察御史沈继祖弹劾朱熹,列出了“不敬于君”、“不忠于国”、“玩侮朝廷”、“为害风教”、“私故人财”等十大罪状。
其中还包括“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之偕行”,“家妇不夫而孕”。
后两条是指控朱夫子“为老不尊”、贪色好淫,引诱两个尼姑作宠妾,出去做官时还带在身边招摇过市。家中的儿媳则在丈夫死后怀上身孕,疑似是与朱熹乱伦所致。
沈继祖主张将朱熹直接斩首,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此事,一定要把朱熹的名誉搞臭。 “始作俑者”的朱熹态度很令人寻味,他大方承认了自己“纳其尼女”,表示“深省昨非,细寻今是”,要悔过自新。但坚决否认“乱伦”,上表承认了“私故人财”“纳其尼女”。
明代小说《二刻拍案惊奇》记载,朱熹为了弹劾唐仲友,逮捕了与唐仲友有关的歌女严蕊,想要屈打成招,达到弹劾搞垮唐仲友的目的。
但严蕊宁死不从,并道:“虽然身为贱妓,有太守有滥,罪不至死,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诬士大夫!
事情越闹越大,案件经岳飞后人岳霖审理后,判处严蕊无罪开释,除籍从良。朱熹落得声名狼藉的下场。
总之,一个提倡“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家,行为作风如此不一,朱熹伟光正的完美“人设”彻底坍塌了。
支持朱熹的人觉得这是一宗历史的疑案,因为其中夹杂着复杂的政治因素,牵涉残酷的权力斗争,朱熹或许是被人陷害的。
《宋史》作为《二十四史》其中之一,记载的内容不敢说100%正确,却称得上详实可靠。更何况就连朱熹本人都承认做出过这些丑事,作为朱熹的粉丝与支持者就不要再嘴硬了。
其实,若细细深究朱熹对“性”的那番理论,也并非完美无缺,很多时候就连朱熹都难圆其说。 朱熹的“性”论,主要根据程颐的“性即理”、张载的“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相关言论展开。
《孟子集注·离娄》:“性者,人、物之所得以生之理也”。朱熹认为人与物都固有本性,“性”是一切生物所具有的天理。但人与物的确存在差异,为什么同一之“性”会产生差异呢?
朱熹认为:人与物的“知觉运动”是相同的,因为人、物都是得于“形而下”之气。但“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无不善、而为万物之灵也。”人有仁、义、礼、智的禀赋,物没有,人性与物性之差异就在于此。
当时就有人反对朱熹,因为“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之“理”与“人、物之所得以生之理”的“理”根本不存在。朱熹提出的许多大概念都是结论性的,没有论证,是一种未经考证,偏向个人风格的武断性结论。
朱熹为此又有了一番说法:“性只是理,然无那天气地质,则此理没安顿处。但得气之清明,则不蔽锢此理,顺发出来。蔽锢少者发出来的天理胜,蔽锢多者则私欲胜。便见得本原之性,无有不善。
这套理论实际上是将现实生活中的人性差别,用所谓的“气质之性”进行强行拆解,显得更加不切实际。朱熹自始至终都没有回答为什么有的人“得气清明”,而有的人却“得气昏浊”的问题,这种说法是无法自洽的。
后来朱熹干脆抛开现实,直接将性学归为人体差异与天命注定。他说:“人之性皆善。然而有生下来善底,有生下来恶底,此是气禀不同。……日月清明,气候和正之时,人生而禀此气,则为清明浑厚之气,须做个好人。
朱熹旨在让人们自觉效法以除尽人欲,最终实现“天地万物上下同流”。
眼看这套理论越来越跑偏,自己在学术界的地位受到质疑时,朱熹盖棺定论地提出了“性”说。用“气质之性”要“存天理,灭人欲”并用先天气禀论证人间贤愚善恶,以说明封建等级社会之中的善恶标准。
可朱熹的这种违背人的自然本性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幻想,是不可能实现的,根本不能解决恶欲膨胀问题。
有个例子直接印证了朱熹的想法天真。
北宋王安石曾竭力倡导“募役法”,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纠正租税不公,让原来农民直接负担的徭役,转嫁到士大夫、官僚、寺院的头上。还要按照个人所得以及家庭资产,缴纳相应比例的税金,再让政府用这笔税金雇佣百姓。
后来者的朱熹对王安石变法持否定态度,他认为百姓必须按时按量缴纳相应税金,贵族们生来高人一等,具有一定特权。同时,南宋政府要占主动,多拿些钱出来回馈给老百姓。
可大家想想,沉重地赋税都压在最下层的农民身上,连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有闲工夫去整那套“存天理,灭人欲”?
朱熹提出的理论属于一环套一环,你跟他提振兴实体经济和赋税较重,他就跟你说天命注定。朱熹从不精确地论述某个固定命题,他主张人们“用功克治”其“天地之戾气”。这既不可能稳定社会,更不可能推动经济的发展。
因此,朱熹能够纳尼姑为妾,在作风上面饱受诟病,也就不足为奇了。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提出:“私德”——即关系到个体一己的安身立命;“公德”——即社会公共道德,可称为社会性道德。两者各有边界,彼此区别,以避免出现以“私德”踩踏“公德”的尴尬和粗暴。即为可以允许的道德假象”概念。
朱熹继承和发扬了儒家孔子学说,是近千百年来最令人推崇的大家之一,这乃毋庸置疑的事实。
我认为,公德与私德确实应该分开,但是私德有问题也是应当批判的,只不过是分开批判。借某种名义者,都应该在道德和司法框架下处理。假如公德私德厘清,无论朱熹际遇,还是所建立的理学,都会不同。
朱熹私生活混乱,但这并没有妨碍他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方面作出的贡献。后人对公众人物或历史人物评价的边界在于区别公德与私德。
私德的批判尺度,是要其自省。公德则具有强制性,界限在于是否存在权力的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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