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成败式目(日语:ごせいばいしきもく)是日本镰仓时代于贞永元年8月10日(1232年8月27日)由执权北条泰时制定的武士政权法律,因而又称作贞永式目。
贞永式目的名称为后世添加,正式名称应为御成败式目,同时,他也被称为关东御成败式目或关东武家式目等。
式目根据源赖朝以来的先例、武家社会习俗等道理成文,涉及神社、寺院,规定了守护、地头职分、御家人所领继承等问题的处置。御家人所领关系的裁判占到了全部式目的三分之一,巩固了幕府与御家人的主从关系。
式目一出,朝廷的律令就被否定,式目适用于幕府势力内的地区,朝廷支配下的律令系统被称为“公家法”,庄园领主只为“本所法”效力。以后,幕府势力扩大到全国,作为重视公平裁判的武家法度,影响增大之后,式目的做了少量修改,这种必要的个别法令修改发布时称为“式目追加”。
《御成败式目》是武家的基本法度,影响了后世许多武家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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