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用文被提起公诉!_郴州市_湖南_依法

朱用文被提起公诉!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朱用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用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用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朱用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经查,朱用文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权力观扭曲变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以股权转让、借贷收息、投资分红等所谓“合法形式”掩盖权钱交易实质,大肆收钱敛财,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朱用文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用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朱用文简历

朱用文,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湖南桃源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慈利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武陵源区委书记,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管理局党委书记,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