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周,反腐不停歇。
“上官河”梳理发现,上周共有四“虎”被公诉、获刑。分别为: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辽宁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被提起公诉;受贿1.55亿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此外,上周,全国范围内还有12人被查。
三“虎”被公诉、一“虎”获刑
上周一下午,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履历显示,盛光祖,男,1949年4月出生,1968年参加工作。盛光祖曾任原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副部长级),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正部长级),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等职。2016年11月,盛光祖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盛光祖是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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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光祖
去年3月25日,中纪委发布消息,盛光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盛光祖于当年9月19日被开除党籍。通报称,盛光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对亲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倚仗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其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官河”梳理发现,此前被指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罪名的“老虎”还有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等。
上周六,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涉嫌受贿、泄露内幕信息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曹广晶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2月24日落马的曹广晶,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山东邹平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曹广晶曾长期在三峡集团工作,于2002年升任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2009年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后于2010年任董事长、党组书记。2014年,转任湖北省副省长,直至落马。曹广晶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去年9月29日,曹广晶被“双开”。曹广晶被指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贪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上官河”注意到,此前,被指结交“政治骗子”的“老虎”还有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山西省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其中,傅政华还被指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曹广晶利用担任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原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原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曹广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泄露给他人,致使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官河”注意到,此前被指控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老虎”还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
上周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大伟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3月1日落马的王大伟,男,黑龙江望奎人。王大伟曾长期在黑龙江任职,曾任哈尔滨市副市长,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等职。2013年,王大伟跨省任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7年2月,又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去年9月29日,王大伟被“双开”。王大伟被指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大额钱款、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大肆卖官鬻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系统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态;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湖北省襄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王大伟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周,还有一“虎”获刑。2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受贿一案,张新起一审被判无期。张新起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张新起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潍坊市委书记,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1年,张新起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亿余元。
张新起被判无期
公开履历显示,2021年2月23日落马的张新起,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山东荣成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当年8月17日,张新起被开除党籍。其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大肆从事营利活动;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上周12人被查
中纪委网站显示,上周,全国范围内还有12人被查,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秀昆,广东省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方利旭,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原局长(主任)周剑平,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王哲,哈尔滨市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毛臣,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沈阳审计分部总经理侯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吴有声,重庆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涛,江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孔发龙,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原资深专员张龙泉,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党委书记、副理事长全生明。
“上官河”梳理发现,王哲是近年来被查的第三任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去年8月19日,河南省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勇被查。王勇曾于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任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2016年7月5日,于2011年6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的鲁轶被查。
此外,云南省召开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后,多个官员自首的消息也引发关注。
2月17日,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委书记王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云南各州(市)、县(市、区)设分会场。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首先观看了警示专题片。王宁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在警示中警醒,深刻汲取教训,深入对照检视,认真对照整改,严格要求自己。
当晚9时许,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温培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报道,当天14时30分,参加警示大会的温培斌深受警醒和感召,主动投案,成为此次警示大会召开后,主动投案的第一人。
截至今天下午,已有来自当地政法系统、金融系统的9人,先后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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