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首次查封 民航飞机_江阴_荆门_航空公司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沈汉坤)近日,江阴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北京、湖北荆门两地查封了一架民用飞机。这是江苏法院系统首次查封执飞中的民用航空器。

江阴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某航空企业集团、上海某航空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江阴法院判决某航空企业集团、上海某航空公司应偿付江阴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案款及利息合计约1800万元。案件生效后,两被告分文未付,故江阴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承办法官调查到被执行人上海某航空有限公司名下有一架民航飞机,已租赁给湖北荆门某航空公司使用。2022年12月10日,江阴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冻结某航空企业集团、上海某航空公司名下18099495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名下等额财产。

2023年1月9日,执行干警先到达北京,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办理了上述飞机的档案查封手续。1月10日,执行干警又转往湖北荆门,在与承租公司交涉后,现场勘查飞机情况,采取查封措施;告知荆门某航空公司在租赁期内可以正常使用,但须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同时,江阴法院要求荆门某航空公司停止向上海某航空公司支付后续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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