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百色市公安局四塘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3名男子在四塘镇百兰村那星屯百兰河河道内使用“电鱼”工具捕鱼,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先后抓获嫌疑人3人,收缴非法捕捞所得各类鱼27余斤、作案工具电鱼设备1套。
嫌疑人指认作案电鱼工具及非法捕捞所得鱼类
经审讯,3名嫌疑人供认了当日结伙到百兰村那星屯附近的自然水域河道内使用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鱼的犯罪事实。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百色市农业农村局于2月23日发出了《关于2023年百色市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明确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时间;禁渔范围为百色市管辖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禁渔对象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彭玉梅 黄凤桃)
来源:百色市公安局四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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