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发布案情通报:刘某某、李某已被批捕_青岛市_分局_公安局

4月13日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发布案情通报

青岛金顶金行贵金属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已立案侦查。目前我分局已对该案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李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现正在积极有序的进行案件侦查,尽最大努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请尚未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投资合同或借据原件及复印件、转账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于2023年5月10日前到合同签订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相关集资参与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案登记的,将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公安机关正告尚未主动投案的涉案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积极退赃,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任警官、云警官 0532-66575305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据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来源:半岛都市报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