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两个案子,发现这世界是怎么了呢?到底是什么原因,会让血脉相连的父子、母女要闹到对簿公堂的境地。
简单讲下两个案子:
一、宁波14岁女孩告亲妈索要30多万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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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父母七岁时,父母离婚。女孩抚养权归女方,所以女孩的户口就随母亲迁回了娘家。后因娘家拆迁,按户赔偿,四口人拿到了25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一开始都好好的,后面因各种原因,孩子抚养权归父亲。从而父亲认为需要,母亲归还属于女孩的拆迁款32万元。因此就上诉法院。法院最后判母亲归还,需要移交女孩所得拆迁款306600元给女孩父亲保管。关于里面的法律问题不在本文讨论,毕竟法院判了肯定有法律依据的。
二、为逃避支付父亲赔偿款,儿子竟把名下房产以80元的价格卖给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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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种原因,父子两因分家析产纠纷,法院判决儿子应支付给九旬父亲113万余元。儿子为了逃避这笔债务,竟把名下房产以80元的价格卖给亲戚。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撤销了房屋买卖合同,案涉房屋被重新登记在儿子名下。然后将房产上架拍卖,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自古以来,推崇的都是父慈子孝、母女情深。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本元素。我国孝道文化包括敬养父母、生育后代、推恩及人、忠孝两全、缅怀先祖等,是一个由个体到整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延展攀高的多元文化体系。孝,狭义说就是善事父母。
女儿与母亲对质公堂,其实主要原因在于父母,父母的离异以及监护权的变更,导致父亲以女儿名义,将母亲告上法庭只为拿回属于女儿的拆迁款。从人之常情来讲,这钱就算放到母亲手里,难道母亲就会因为,抚养权在父亲手里,而不给女孩花吗?闹到如此地步了,那往后大概母女关系将会更僵。大概女孩满18岁后,母亲就将不闻不问了,毕竟已经对簿公堂过了。
儿子与父亲的纠纷,这就更觉得奇怪了。父子俩到底因何而要为赔偿款,闹这么一出呢?儿子和父亲不能好好谈谈吗?房子、拆迁款不都是自家的吗?现在闹的房子要法拍,拍完后两人分钱互不相欠吗?桥归桥路归路,各自过各自生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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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为了躲避债务,竟想到低价把房产转移的亲戚名下,这真让人猜不透。本来两人是不是在家坐下来就可以解决的。
儿子抚养父亲,等父亲百年后,钱和房子不都是你的?现在房子拍卖了,父子关系闹僵了。父亲百年后的财产肯定不会留给你了。这不闹得房财两空了么!
就因这种事情报道太多了,让现在的年轻人打趣的说道:儿孙自有儿孙福,没有儿孙我享福。
穷养儿子穷养女,富养自己长身体。孩子年龄小,以后有的是吃的,我不行,我吃一顿少一顿。我当过孩子,所以知道生孩子养孩子没啥用!
2020年,我国平均家庭户规模降至2.62人,较2010年减少了0.48人。女性终身无孩接近10%。虽说终身无孩原因有很多。但也不排除部分是因为,怕出现上述两案中的情况,而拒绝生孩子。
有道是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事业成功的基础。只有家庭和睦,家庭成员互相关心,互相爱护,老人要做到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子女要尽到孝敬赡养老人的义务,全家人团结一致,做一切工作,才能兴旺发达。所以我们还是要相信,生儿可以养老,孩子的微笑可治愈你一切的烦恼。愿大家都有个美满的童年!都能享受儿孙绕膝、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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