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女朋友啊,我们都是自愿的,你喝了酒我也喝多了,而且是你自愿回我家的。”大林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小玉说道。
“我是自愿跟你回家,但不代表我自愿跟你发生联系,并且我还喝了酒,根本就不是自愿的。”小玉生气地说道。
一、案件事发
大林是一家公司的主管,因为之前一心扑在工作上,30多岁了还没找女朋友,一直都是单身,他也不急,自己的收入还不错,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即使家里催促他,他好像也没太在意,觉得感情还是要随缘。
大林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同事朋友也都给他介绍过,但他都觉得不太满意,说是一定要遇到一个心动的才会结婚,不要因为年龄到了而选择结婚。
这天大林来参加朋友的婚礼,新娘边上的伴娘小玉引起了大林的注意,小玉长相甜美,笑起来还有两个小梨涡,非常可爱,婚礼结束后大林找到朋友询问小玉,通过朋友的介绍两人互换了联系方式。
之后小林对小玉展开了猛烈的追求,跟朋友讲小玉就是他的心动女生,本来小玉对大林是没什么感觉的,但小玉在朋友那也了解到,大林有房有车,还是公司主管收入不错,也就默认了大林的追求。
大林对小玉也是非常用心,每天小玉上下班可谓是车接车送,一到节日总有礼物准备着,小玉看着大方又体贴的大林,慢慢地也动了心。两人顺理成章地确认了情侣联系。
这天是大林和小玉相恋一百天纪念日,大林为了讨小玉欢心早早订好了餐厅备好了礼物等小玉下班一起烛光晚餐。
小玉下班后大林带小玉来到事先预订好的餐厅,两人吃过饭后,小玉主动说咱俩交往这么久还没去过你家,能带我去看看你家吗?
大林当然愿意,以为小玉是想对自己进一步了解,于是开开心心的带小玉来到自己家,大林在城里,父母在乡下,所以他一直是一个人住,房子买的是复式楼,小区位置都还不错,小玉看完大林家也是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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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大林又点了外卖,还开了红酒,两人一边喝着一边看电影,不知不觉到晚上十一点,两人都有点醉醺醺,大林叫着喝的迷迷瞪瞪的小玉,小玉只是应了一声,之后就不再回应,睡了过去,大林看着小玉,竟趁着酒意与小玉发生了联系,小玉因为醉的不醒人事,无力反抗。
第二天醒来,小玉看着旁边的大林,瞬间明白发生了什么,用力推醒大林后,大声哭泣到,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不经过她的同意是对她的不尊重,小玉立即选择了报案。
没多久大林就被相关以侵犯罪逮捕。大林一直喊冤枉,说两人是男女朋友联系,并且都是自愿的,自己并没有被迫小玉。
二、那么,以上案件中大林是否构成侵犯罪?
侵犯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联系的行为。
在以上案件中,小玉的衣服的确没有破损,身上也没有伤,大林确实没有对小玉采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强行与小玉发生联系。
但是侵犯罪除了暴力、胁迫以外还有其他手段,其他手段是指,趁妇女熟睡、醉酒等,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和不敢反抗。
小玉在醉酒状况下就是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中,因此大林在这种情况下与小玉发生联系就算其间小玉没有反抗也是违法行为,构成侵犯罪。
而大林醉酒犯罪并不能作为逃脱罪名的理由。
侵犯罪,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伤刑。
因此大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写到最后
大林的确有错,不该冲动在小玉醉酒的情况下与其发生联系,但小玉同样有错,虽然两人是情侣联系,但没有把握好界限,主动要求去大林家,并且玩到深夜,还喝的醉醺醺,让自己处于一个无法自控的场面。
有些人同情小玉,同样也有人为大林不值,但感情上的事无法去评判对错,只是如果彼此还没想好是否要步入婚姻,那就算是情侣也应该有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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