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巡回法庭进校园 以案释法助成长_杨某_有期徒刑_被告人

为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校园建设,3月15日上午,元江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巡回法庭在元江一中开庭审理,全校300余名师生参与旁听庭审,直击真实案件开庭审理全过程。

案情回顾:2022年10月10日凌晨,被告人杨某某在元江县滨江路某烤店吃烧烤过程中,欲向张某某添加微信被拒后使用跳刀将张某某捅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右上肢损伤为轻微伤,右腰背部损伤为轻微伤。

2022年8月5日1时许,被害人杨某、李某等人在元江县某小吃店吃烧烤时,杨某误以为关某(已判刑)一桌的人在说他坏话,遂上前询问关某并发生口角被人劝开。之后关某邀约被告人杨某某等人到该小吃店,持械殴打杨某、李某,导致杨某、李某头部受伤,被告人杨某某在现场砸啤酒瓶,玻璃碎片划伤杨某1腿部。经鉴定,被害人杨某、李某、杨某1的损伤均属于轻微伤。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某聚众斗殴罪有期徒刑3年,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撤销之前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的缓刑执行部分,合并原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庭审结束后,元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覃建国同志就该案案情、判决情况、犯罪原因向师生们进行深入剖析,并对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知识逐一进行讲解,就青少年在生活学习过程中如何防范和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提出了建议。

参与庭审的干警借此机会向到场的师生们现场发放300余份宣传资料,趁热打铁全面提升师生们的法治意识,让大家在感受法律的庄严性和威慑力的同时,也能体会到司法工作的温度,透过案件时刻警示警醒同学们在日常参与社会活动中要全力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携手同心共建“学法、懂法、守法”的文明和谐法治元江。

来源:元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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