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按照《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等级评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完成对十个旗县区20所样本学校的标准化等级评估市级复核工作。
此次市级复核评估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评估阶段,评估组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应用系统,调取了20所样本校、近2万份网传材料,对标评估标准,逐项逐条审阅记录,并形成一校一案初评意见。3月13日至24日,评估组深入各旗县区样本校,开展线下实地评估,通过听取汇报、随机听课、师生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校园观察、参加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以及体育艺术“2+1”技能测试等方式,对照《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标准》细则,分别从学校建设、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四个维度,对标对表,逐项评估。参加教研和备课活动40次,随机听课500多节,测评学生600多名,访谈师生700多人次,多途径多角度采集信息,对学校办学状况进行全方位观察,全面了解旗县区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等级评估的情况,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学校在旗县区评估之后问题整改情况,并形成评估报告向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学校进行反馈。
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等级评估自2020年启动以来,按照“学校自评——区县复评——市级复核”的组织实施流程,对全市190多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评估,形成区、校评估报告200个,提出改进意见130余条,落实整改30余项,为加快提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管理标准化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下一阶段,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将对标教育部《义务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研制《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评价由2.0版向3.0版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市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评价改革牵引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教育局督导评估中心
编辑:赵旭、王媚
审核:吴秀玲
终审:岳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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