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更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_复核_项目_阳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惠增强、刘晶静,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唐卫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和6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更正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更正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委派惠增强、刘晶静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委派宋春磊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2021 年度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亦为宋春磊)。由于将应予披露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披露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导致公司 2022 年4月29日公告中将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披露为唐卫强,为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请公司更正前述公告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更正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宋春磊。

二、本次更正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宋春磊于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为其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7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宋春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信息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更正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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