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抬头小学项目夜间施工扰民被罚_青岛市_噪声污染_夜间

据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1162号了解:青岛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3月10日在黄岛区辛安办事处开拓路12号抬头小学项目工地,未取得夜间施工相关审批手续夜间22时后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按照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燃气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中:(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3月29日,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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