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松岭案(林松龙简介)_重审_昭通市_判处

本文目录一览:

  • 1、鹿庆红的热点事件
  • 2、李昌奎案重审,司法公正经得起几多折腾?
  • 3、故意伤害案宣判

鹿庆红的热点事件

1、死者口部微张,唇部黑紫,赤裸的上身多处青紫。众多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西大直街部分路段已实行交通管制。据死者林松岭的母亲鹿庆红讲,她是12日凌晨1点多得到儿子被害的消息,随即便赶到了事发现场。

2、鹿庆红等三人向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齐新、刘力男、李鑫宇、王金刚、栾奡、李峰、哈尔滨市南岗区糖果盒咖啡厅(糖果酒吧)经营者金梅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3、死者林松岭,男,22岁,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安大街。死者林松岭的母亲鹿庆红说,10月11日晚,林松岭在参加完一个生日宴会后,与其中4人一起来到糖果酒吧打台球。

李昌奎案重审,司法公正经得起几多折腾?

1、李昌奎案引发新一轮关于“死刑存废”的争议。一名法学家预言,大概30年后,我国死刑会被废除。

2、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再审于2011年8月22日上午8:30在昭通市进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再审。再审程序为,将先不公开审理强奸部分,在9:30公开审理杀人部分。

3、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3万元。李昌奎不服提出上诉。

4、李昌奎在出逃4天后于2009年5月20日在四川省普格县时向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同年6月3日被批准逮捕关押在巧家县看守所。

5、在2009年的5月14日那天,李昌奎的哥哥李昌国正在村内各家收取水管费,结果到了王家的时候,因为这个费用问题和王家飞的母亲陈礼金发生了争吵,双方二人都看对方不顺眼,于是这场吵架变成了一场打斗,双方都受了伤。

6、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万元。李昌奎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

故意伤害案宣判

新华网哈尔滨6月12日电(记者梁书斌 曹霁阳)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齐新、刘力男、杨森故意伤害案,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后,于12日宣判。

法律主观: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甚至可以判处死刑。当然对个案而言,具体判决多少年还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是否有自首、立功、赔偿被害人等情节。

法律主观: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方式:一般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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