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非正常的方式和手段谋取的钱财就是不义之财。如果多次超越道德底线取得不义之财,早晚有一天会承受贪婪带来的恶果。十六年前的“许霆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许霆是山西省襄汾县人,出生于1983年,因高考失利,高中毕业后不久,他就来到广州打工。初来乍到的许霆,站在广州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的大街上,心里涌起对未来的无限渴望。在大都市,到处都是机会,如果自己好好努力,一定可以混出个名堂来。
满怀信心的许霆开始投简历、找工作。因为学历不高,数次碰壁后,许霆有些心灰意冷。从家里出来时带的钱很快用光,他只好到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保安的收入微薄,大城市花销大,除去日常生活花费,许霆的钱包就所剩无几,是个名副其实的“月光族”。
恶意取款17万余元 一审被判“无期”
2006年4月,和往月一样,一到下旬,许霆就开始捉襟见肘,兜里的钱比脸还干净,银行卡上仅剩下170多块钱。因有急用,21日晚9点多,他让同事郭安山陪同,到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的广州商业银行ATM取款机取100块钱。
到取款机附近,许霆进去取钱,郭安山就在马路对面等他。等了好久,也不见他的踪影,郭安山有些着急,正要去取款机那里找他,就见许霆神色慌张地往回走。郭安山忍不住喊道:“许霆!”
听到有人喊他名字,许霆吓了一跳,当他抬起头,郭安山就见他满脸惊恐,整个人大汗淋漓,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郭安山忙问他发生什么事,为什么去那么久。许霆没有理会,只是加快脚步往宿舍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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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安山心里疑惑却没有多想,连忙跟上去。等回到宿舍,郭安山见他钱包里塞满钱,衣服兜、裤子口袋全是钱,险些惊掉下巴。
他问许霆到底发生什么事,明明说卡里只剩一百多块,怎么会取出这么多钱。许霆支支吾吾,不想回复,在郭安山多次盘问下,才终于道出实情。
“我卡里确实只剩170多块钱,原本我只想取100块,可我不小心多按一个0,结果取款机就直接吐出1000块,可能是那里的取款机有问题。”
许霆说。郭安山见许霆手里确实已经取出四、五万的样子,心痒难耐,他拉着许霆又回到之前那台柜员机取钱。
郭安山不会使用取款机,许霆就用一张农业银行卡给他做示范。当看到许霆成功从取款机里成功取出一、二万现金时,郭安山忙掏出银行卡,尝试着取款,他的卡里只有860元,接连插卡三次,他就取出3000元,第四次再插卡要取时,就怎么也取不出来了。
两人兴奋难抑,急忙回宿舍拿塑料袋,再次返回现场。郭安山先用自己的银行卡取出5000元,后来就再也无法取出。
反观许霆一笔接一笔的,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停手,也不知道取出多少现金,直到取不出钱,才悻悻地返回宿舍。
这一宿,两人辗转难眠。好不容易熬到天亮,郭安山爬起来,第一个来到银行,用假身份证办了张银行卡,来到之前的取款机,再次插卡取款。这次,他又取出现金10000余元,直到实在没办法取款才离开。
两次下来,郭安山共取现金19000元,许霆取了175000元巨款,怀揣着巨款,两个人整日精神恍惚,惴惴不安。
许霆对郭安山说:“要不咱们离职吧,这么多钱,我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我得回老家去避避风头,以防万一。”
郭安山一琢磨,心道:确实,这钱简直就像大风刮来的,虽然自己一没偷二没抢,但这心里,总觉得有点慌,还是赶快回家。
一合计,两人便向各自的领导提出辞职。保安部的赵部长一听说许霆要辞职,心里纳闷:这干得好好的,怎么说辞就辞呢,我得劝劝这孩子。他准备打电话找许霆,好好跟他说道说道,可电话打过去,那头总是无人接听。
“这小伙子,指不定出啥事,咋还玩失联?”赵部长心里犯起嘀咕道。上午许霆刚刚提出辞职,下午,就有广州市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找到赵部长,向他反映情况。
“什么?他早上刚提出辞职,现在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我就知道他一定出事了。”赵部长听说许霆的事,暗暗吃惊:175000元巨款,够这小子干好几年的,怪不得跑得比兔子还快。
联系不上许霆,银行的人只得又找到他入职时的担保人刘先生,刘先生一听说这事,连连回避,并表示,他不愿意参与进来。
银行希望刘先生能给许霆带个话,如果他能尽早归还款项,他们就既往不咎。若不归还,他们就要选择报警处理。约莫过去一个星期,银行并没有接到许霆的反馈,按照规定,他们只得在4月30日,向广州市公安经济侦查支队报案。
到了5月,广州商业银行负责此事的卢经理,突然接到许霆的电话。“卢经理,不是我不还,是我回去的路上,被小偷偷走5万,我自己又用掉1万,我把剩余的钱退回可以吗?”许霆在电话中有些焦躁。
“银行有银行的制度,您取出175000,必须全部归还。若不能如数归还,就只能等警方处理。”卢经理反复跟许霆沟通道。
许霆听说银行已经报警,心下慌张,不耐烦地回复道:“既然已经报警,钱退回去我也得坐牢,那就抓到我再说吧!”许霆再次失联。直到2007年5月22日,警方在陕西宝鸡将其抓获。
跟他一同取款的同事郭安山,因内心难安,在回乡后不久,就在湖北嘉鱼派出所自首,除归还19000元赃款外,还要一并缴纳1000元罚金,同时,他的行为被认定触犯刑罚,按规定需要服刑1年。
2007年12月,“许霆案”开庭,广州市中级法院庭审认为,许霆利用银行系统出错机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恶意频繁取款共计171次,取款175000元,数额巨大,且其得手后,迅速潜逃并对赃款进行肆意挥霍,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石激起千层浪,法院的判决结果在法律界及民众里引起轩然大波,大部分群众认为,银行ATM机出错在先,面对巨大诱惑,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能不犯同样的错误。许霆是偶然间产生的贪念,主观恶念性较低,判处无期徒刑,是否量刑太重。
法律界也是一片哗然,大家各执一词。有些律师认为,许霆只应承担民事责任,其持自己的银行卡在ATM机上进行正常取款操作,只够成民法上不当得利行为,但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有些律师则把聚焦点放在当事人恶意取款上,他们认为,许霆明明知道取款机出现故障,却数次利用机会获取巨额款项,理应按盗窃罪进行判决。
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坚持认为,许霆只是有错,不是犯罪。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许霆方不服判决结果,迅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重审改判5年 服刑假释后再次上诉
广州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到许霆的申诉材料,经审理认为该案件证据不足,遂发回原审理单位,要求重审。许霆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许霆账户只有176.97元,亦无法证明每取款1000元账户仅扣除1元。
另外,许霆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到ATM机取款,没有篡改密码,也没有破坏机器,是按照正常交易行为进行的操作;ATM取款机在物理和虚拟空间上,并没有进入金融机构内部,不应属于盗窃金融机构行为。
再者,许霆是因机器错误程序引诱而做出的偶然性行为,没有可复制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并做无罪判决。
法院重审认为,许霆明知机器故障,却在3个小时内,恶意取款171次后携款逃逸,其取款方式、次数及时间,与正常储户合法取款行为有本质区别。且其至今未退还赃款,表明其主观上有占有银行财产的故意,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理应构成盗窃罪。
因赃款数额巨大,依法适用于“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但鉴于案发存在偶然性,许霆犯罪的主观恶性较低。最终,法院对其做出从轻处罚判决,从无期徒刑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
改判结果出来后,许霆不服,再次上诉,但被广州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许霆被判处盗窃罪入狱服刑,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且缴纳2万元罚款,他被裁定予以假释。
2010年7月30日,许霆重获自由,走出监狱大门,他由衷感叹:“自由真好!”,当晚,他就乘上绿皮火车,赶回山西襄汾老家,开始他全新的生活。
不久,许霆找到了石料厂的工作,每个月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这期间,他也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一切都步入正轨。2013年,已到而立之年的许霆突然接到一封新加坡网友的微博私信。
这位网友声称自己曾在新加坡和香港的银行工作过。信中,他详细阐述自己对“许霆案”的看法。他认为,银行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仅仅只是一种用户体验,银行要做的就是拒绝透支取款请求,若银行因错未能拒付,则其无法避免借记卡账户透支,这种行为是银行的失误,不属于个人盗窃。
网友的看法让许霆茅塞顿开。几年以来,虽然他表面不说,但“盗窃罪”的标签始终让他透不过气来。他开始在网络上与不同领域的金融人员交流,把自己的案件前前后后多次梳理,当他觉得自己的道理弄清楚后,就开始委托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黄智鑫律师为其申诉。
许霆再次申诉,引来家里人的强烈反对,连之前力主申诉的父亲听完,都忍不住连连摇头。家人都觉得许霆“疯了”,刚过上稳妥点的日子,现在又要瞎折腾,太不知足。
在许霆看来,他花这么大精力和费用重新申诉,不是博眼球,也不是要赔偿。他想为自己求一个公道,把贴在身上“盗窃犯”的标签彻底清除,也给法律界一个说法和有代表性的先例。现在他有新的理论,索性四两拨千斤,他能博就博,博不成就此作罢。
2013年5月13日下午,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他表示,当年的案件只能算是“透支事故”,不能对其判处“盗窃罪”,请求法院开庭重审,并撤销当初刑事裁定。代理律师黄智鑫,多次到广东省高级法院及最高法院进行申诉,但均被口头驳回。
2018年,许霆依然奔波在申诉的路上。8月,他和律师来到深圳,递交申诉材料。法官好心提醒他:“你半个月前才刚提出申诉,这么快又提报材料,法院是不会接受的。按照规定,间隔3个月才能再次申诉。”许霆无法,只得回山西老家。11月,他重返深圳,再次无功而返。
许霆现状
“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是许霆的真实写照。“盗窃犯”的身份让他自惭形秽,他曾换过好多份工作,大部分都是临时工,他做过运输、在园林里种过树,他总选择最苦最累的活儿干。
有时,他会不自觉陷入美好的假想,如果当初没有做过那样的事,他现在会不会有更多工作机会,生活会不会变得更好。但这世界上向来没有“如果”二字,有些错一旦犯下,就再也抹不去、擦不掉。
2019年3月,36岁的许霆和妻子乔迁新居。每个月,两人都要向银行支付2000元的房贷,4000元的装修贷(为期两年)。巨大的经济压力,压得许霆喘不过气来。
他的工资大约2000块,妻子跟他相差不多,两人加起来,也无法偿还每个月6000元贷款。许霆只得白天上班,晚上开出租车补贴家用,一家人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和妻子结婚近8年,虽然她常常抱怨没有安全感,但无论如何生气,都从来没提过许霆他坐牢的事儿。她知道,这是横在丈夫心口的一道疤,每揭开一次,就会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许霆虽然也会抱怨,但经历过牢狱之灾的他,会安慰妻子,活在当下,之前的苦难都已挺过来,现在这点儿事儿根本算不上什么。
两人的儿子也已经到上小学年纪,和其他父母一样,身为人民教师的妻子总会在学习上对儿子分外严苛。
许霆对待孩子的态度异常柔和,父子俩时常一起外出运动,跑步、打篮球、做俯卧撑……都说陪伴才是最好的教育,儿子从小就喜欢跟许霆在一起,这也让他感到欣慰和骄傲。
许霆为孩子报了游泳、跆拳道等兴趣班,他希望儿子能有个美好的未来。希冀总是无限美好的,但坐牢的经历总会在最美好的时刻给人重重一击,把对未来的憧憬敲打得支离破碎。
有一个“盗窃犯”的父亲,小小的孩子会不会因此被人看不起,甚至在未来的工作中遭受歧视或不公正待遇,许霆不敢想象。
孩子也成为他反复申诉的又一大动力,一次又一次的申诉,一次又一次的无功而返。身上“盗窃犯”的标签变成一根尖利的刺,随着时间拉长,就深深扎入心底,拨不出去不掉,偶尔触碰一下,都会鲜血淋漓,让人苦不堪言。
申诉的反复失败,并没有打消许霆的念头,他变得更加执着、坚定。按照计划,许霆和律师约定到最高检再去申诉,因为疫情影响,只能暂时搁浅。他说:“或许这辈子都看不到了,但我这案子迟早会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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