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完善。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后附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除《对照表》所列修订外,本次因增加条款,其他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涉及章程条款引用之处,序号亦作相应变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B30版)
本版导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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