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孝明“直播带人”的视频火了。视频中,李老师化身主播,手持用硬纸卡制成的学生简历,向社会推荐优秀学生。一个半小时直播,李孝明推荐了该校园的8名学生,有4名学生收到了企业的面试邀约,其中1名研究生将去一家世界500强企业面试。直播结束后,还有外省企业打电话来商谈招聘事宜。很多网友留言表示被李孝明关心学生的举动感动,说他就是那种“别人家的老师”。
这些具体的数据和反响,仅仅体现了“直播带人”部分价值。“直播带人”背后最大的价值在于,它可以被视为一种责任与权利关系的范本。
当李孝明手持用硬纸卡制成的学生简历 ,面对镜头介绍、推荐某个学生时,他与这个学生就形成了“一对一”的关系。意味着他用一个教师、大学二级学院负责人的个人信誉,为这个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准作担保——这是责任的人格化。
一般的招聘会形式,由学校而非学校某个负责人,把毕业生“打包”整体推出,学生个人状况如何,由用人企业自行考察、鉴别。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时,学校有关负责人用不着出现在他们中间,“个人”在责任链中是可以缺席的。由学院领导个人面对社会、面对企业,把某个特定的学生推荐给企业,这种方式更能让企业感到放心踏实。因为这样的“直播带人”的实质是个人担当。
李孝明说,他上直播间,是要帮助学生找到满意的工作。其实,这也可以视为李孝明对企业、社会的承诺:他推荐的学生也是企业满意的人才。直播间的功能是“带人”,而“带人”的前提是“育人”:教师对教学质量负责,学生对自己学习行为负责——先要有这两个“育人”责任环节,才能“带人”。
如果一个学生接受了李孝明的推荐,并通过面试愿应聘于某个企业,他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比如不能在职场中摆烂,要对学校负责,对推荐他的李孝明老师负责,也要对企业负责。只有每个个体的责任与权利之间大体平衡,全社会的平衡才有可能。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应该大体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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