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我们从3月17日起推出“划重点”系列,今日推出划重点(大气攻坚篇)②。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向我市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是: PM10为 76微克 /立方米、 PM2.5为 44微克 /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 72.5%( 265天)、重污染天数比例为 1.6%。
为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大气攻坚目标任务,2023年,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我市环境当前问题,将坚决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个标志性战役,谋划五大专项治理行动,全力加强各项污染源管控,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有力解决当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全力提高公众满意度。
一是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行动,提升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水平,有序实施重点行业锅炉炉窑深度治理,逐步推进重点行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加强重点行业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
二是开展臭氧和 PM2.5协同治理行动 ,深化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涉VOCs企业分行业、分时段精细化管理;强化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臭氧污染会商研判,探索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夏秋季错时装卸油和错峰加油,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督性抽测。
三是开展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修订应急预案,调整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动态更新全市重点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高A、B级企业比例,力争消除市域D级企业;实施水泥、砖瓦重点行业季节性生产调控管理,争取一批重大民生项目纳入省级白名单,统筹保障重污染天气应对取得实效。
四是开展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提升公转铁运量;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开展国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车机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控,动态管理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加快补齐移动源综合治理短板。
五是开展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持续创建行动,巩固卢氏县二级达标县创建成果,加快推进渑池县等县(市、区)二级达标创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刘轲 方芳
审核:沈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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