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获刑4年司机若判无罪立刻出车挣钱_绥中县_疫情_冠状

2022年,韩某与妹夫贺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4月24日被绥中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在半年后的10月31日,绥中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当时韩某与贺谋一审宣判后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2023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于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大家不难发现,此新规针对未结审案件,韩某案件已经生效,因为新规对韩某没有任何关系了。

虽然疫情结束了,可当时韩某与贺谋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是真实发生的,这点毋庸置疑。关键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是不是时间有点长了,不过两人也没有去监狱服刑,一直是监视居住状态。

2023年1月9日,韩某已向绥中县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希望事情有转圜余地。“如果今天判我无罪,明天我就出车,我得挣钱去。因为我家里的压力太大了,这一年我的家里头落了好几万块钱外债,孩子得读书,房贷得还。”

四年被监视居住,社会活动几乎没有,就相当于切断了经济来源。在这后疫情时代,家庭压力那么大,难度可想而知。我们相信法院会合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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