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红伏法记:颜值不输女星,被判死刑后凭一句话多活了三年_警方_佳木斯市_自己的

在这个世界,恶人不分男女,有的只是作恶之心是否膨胀。

在上个世纪末,黑龙江省的佳木斯市曾抓捕过一个丧心病狂的女杀人犯,这个人就是马艳红。

连环杀人案

1995年6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公安局接到了一起群众报案,内容是在当地的农研所稻田里发现了一具残缺不堪的尸体。

警方得知消息后,很快便组织警员奔赴战场。

而随后通过对发现的尸体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勘测,佳木斯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初步认定这是一场影响十分恶劣的杀人分尸案。

由于案发地仅仅发现了尸体的部分肢体,甚至连最能证明受害者身份的头颅都没有发现,因此警方决定先以弄清楚受害者身份为要开始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有调查人员提出,发现尸体的农研所稻田附近并未发现有大量的血迹,且近几天内当地也未曾下过雨,因此也可以排除了雨水将血迹冲刷干净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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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参与此次案件调查的工作人员一致认为,发现受害者尸体的地方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而要调查清楚第一案发现场在哪儿,还是要从受害者的真实身份开始着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公安局内部有人提出,就在一年前,佳木斯市也曾发生过一起分尸案,而那场分尸案的受害者则是一家三口。

随后,通过对当年案件发生后的法医报告的仔细研究,警方得出结论,从作案手法上来看,几乎可以断定这两场案件是同一人所为。

结论一经得出,很快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毕竟无论在什么时候,这种穷凶极恶的连环杀人犯都是非常可恨的,而且,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还会再动杀机。

因此,上级领导直接下达强硬指令,要求佳木斯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以最短的时间侦破此次案件。

因此,佳木斯市的警方个个严阵以待,做好了加班加点调查凶手的准备,而经过大家的一致商讨,警方再次将调查重点转移到了调查受害者身份上来。

然而,为了防止连环杀人分尸案件给群众带来的恐慌,警方并不曾将实际情况通报出来,而是利用“车祸”的借口为这具男尸来寻找家人。

幸运的是,警方的寻人启事登出后不久,就有一位六旬老人给公安局打来了电话。

在电话中,这位老人称自己的儿子已经失踪好几天了,单位和朋友都找过了,但是他的同事和好友都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警方通过已有的资料逐一和老人儿子的信息对比,发现资料高度重合之后,便让老人前来辨认尸体。

尽管发现的尸体已经残缺不全,但是这位六旬老父还是通过尸体上的其他印记证实了尸体的身份,他向警方确认,这具尸体正是属于他的儿子董某。

确认了尸体的身份,警方随即出动警力开始调查董某的相关情况。

首先,根据老人所说,他的儿子是当地某单位的一名普通干警,目前离异,平时一个人居住,但是因为和父母家住的不远,所以也三天两头回家看看,而这一次,老人说,自己的儿子已经将近两个星期没有回家,甚至连他的电话都打不通。

老人心中不放心,又去了儿子的单位找人,却也没能找到儿子,后来偶然看到警方登出的寻人启事,觉得上面描述的那个人和自己的儿子很像,这才给公安局打了电话。

而佳木斯市公安局的警方在了解完情况后,分批出动。

他们率先来到了老人口中儿子的家中进行调查,警方到达董某的房子门口时,敲门并未有人响应,因而随即强行破门而入。

然而,当董某的房门被强行打开之后,里面的景象让在场的人都非常震惊,几乎都不用调查,大家都能一眼认定,这就是董某遇害的第一现场。

原来,董某房间内的墙壁上已经溅上了大片的血迹,甚至屋内的桌椅板凳,甚至是地面上,都是成片成片凝固的血迹,甚至还有部分不明物体,警方怀疑是凶手分尸时留下的人体组织。

随后,警方封锁了现场,并开始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董某屋内本来用来结婚的两万元钱消失不见,以及一些零钱也随之不翼而飞,因而,警方初步认为,凶手的杀人目的很有可能是为了劫财。

随后,专案组的警员又走访了董某生前工作的单位以及平时与他交往颇多的一些好友,通过走访得知,董某性格沉稳老实,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很少与人结仇,更何况是杀人分尸这样的深仇大恨。

凶手伏法

随后,警方又找到了董某生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也是董某的一个同事,这位同事向警方透露,他最后一次来找董某,是在6月2日。

那天中午,他本想来董某家中叫上他一起上班,结果当天他并未见到董某本人,只看到董某的同居女友露面,告诉他董某喝醉了,于是这个同事便独自一人上班,而此后,再也没有人见过董某。

警方听完该同事的话,认为与董某同居的这名女子有重大嫌疑,于是便开始将调查重点转移到这名女子身上。

原来,董某之前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后来他与前妻离异,此后便一直一个人生活。

直到今年三月份的时候,经过当地一家婚介所的介绍,他认识了一名姓任的年轻女子,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觉得无论是性格还是爱好都非常合得来,随后两人便开始同居,并且董某还拿出了自己积攒下来的两万块钱,准备用来结婚。

然而,当董某失踪以后,这名任姓女子也失去了踪影。

警方无奈,只能来到婚介所了解这名女子的来历,根据婚介所的人所说,这名任姓女子此前经历也十分令人同情。

据说前夫发迹之后就抛弃了她,而婚介所里的工作人员看她长相不错,而且性格温柔,加上又同情她的遭遇,于是便给她介绍了老实本分而且工作稳定小有积蓄的董某。

而小任和董某的交往也非常顺利,因此婚介所里的人一致认为这名任姓女子不应该是杀害董某的凶手。

然而,当警方顺着婚介所登记簿上的信息找到了小任的资料时,经过调查发现,她所用的身份信息都是虚构的。

这样一来,警方对她的怀疑直接上升了好几成,毕竟,一个利用虚假身份与人同居,并且当事人遇害之后失踪至今的人,是有足够的理由杀人谋财的。

随即,警方决定兵分两路。

首先,一部分人拿着这名任姓女子的照片去调查她的真实身份,而另外一部分人则开始埋伏在佳木斯市的各个银行,希望在凶手取钱时能够将她捉拿归案。

皇天不负苦心人,在警方的日夜走访下,小任的真实身份终于有了眉目。

一位据说是她邻居的大婶向警方说,照片上的女子就是她以前的邻居,名叫马艳红,是佳木斯市桦川县人,她好几年前有过一段婚姻,但是没过多久就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和就分手了,随后她便离开了家乡说是去城里了。

因为马艳红年轻时颇有姿色,因此尽管已经过了几年,但是这位大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警方照片上的女人。

而且,在临走之前,这个大婶还向警方透露了一些关于马艳红的消息,原来,因为马艳红生得漂亮,所以当地有很多风言风语,不过因为没有证据都是无稽之谈,但是唯独一件事,是众所周知的。

那就是马艳红坚持离婚的原因就是嫌弃丈夫赚不到钱,所以她才想去城里找个有钱老公。

事情调查到这里,很多关键已经非常清楚了,而现在只要能抓到马艳红,那么剩下的谜题也能迎刃而解了。

不久之后,埋伏在银行周围的警方果然抓到了前来取钱的马艳红。

而当审讯室的灯光亮起来时,马艳红知道,她再想抵赖也没有办法了,于是,她很快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动机。

原来,和警方推断的一样,董某并不是她杀的第一个人,一年前的一家三口分尸案也是她所为。

根据马艳红所说,她从小就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美女,她也一直认为自己以后一定能过得比周围的姐妹好。

然而,当她和前夫结婚之后,发现婚后的生活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于是她便决定离婚,去城里闯荡。

然而,刚到佳木斯市的马艳红不仅身无分文而且也没学历和一技之长,她根本没办法很好地养活自己,所幸,她遇到了一个有良心的好房东。

那位房东看她年纪轻轻,又是孤身一人在城里打工,因此每次她手头不宽裕没办法交房租的时候,房东也不催她,甚至还借给了马艳红几百块钱,让她度过难关。

然而,正是这象征善良的几百块钱不仅没有为这个房东带来好报,甚至还让他一家三口全部殒命。

原来,马艳红在身无分文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看着房东借给她的几百块钱,心生一计,她用这几百块钱买了一桌菜,特意邀请了房东一家三口来吃饭,美其名曰感谢他们一家的照顾。

然而,就在这桌饭菜中,马艳红放了大量的安眠药,而在房东一家三口陷入沉睡之后,她将一家三口身上的五千元现金搜刮干净。

而且,为了防止房东一家三口苏醒过来后去报警,马艳红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他们在睡梦之中杀掉灭口,并且还分了尸。

而随后,她拿着从房东身上偷来的五千块钱舒舒服服地过了一段时间好日子,然而,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身上的钱越来越少,无奈之下,她又想起了自己以前的目标,就是找个有钱人来养自己。

但是因为害怕自己杀人的事情败露,马艳红于是用小任的虚假身份在婚介所的登记簿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后来,在婚介所工作人员的介绍下,她认识了董某,并且经过两三个月的交往,两人开始同居。

根据马艳红所说,董某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是家中也算小有积蓄,而且对她也非常不错,她也曾经想过不如就这样和董某结结婚。

然而,思来想去,马艳红还是放弃了,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假的,如果有一天自己的杀人的事情被揭露出来,董某也是不会要她的。

因此,在得知董某两万块钱的存折存放地之后,马艳红故技重施,她假装为了庆祝二人即将结婚,买来了一桌饭菜,然后在饭菜里下了很多的安眠药。

在董某睡着之后,她先找到了两万块钱的存折,也正是在这个时候,董某的同事来敲门叫董某一起上班,马艳红谎称董某睡着之后打发走了他的同事。

随后,为了自己的私心,马艳红一不做二不休再次杀害了董某,并且将其分尸,最后将部分尸块转移到了农研所的稻田中去。

因为此前她杀害房东一家三口的事并未将她暴露,因此马艳红虽然杀害了董某,但是心中也并未有多恐慌。

随后,她离开了董某家中,找了一个宾馆住着,马艳红本想等到风声过去,再将这两万块钱拿出来用。

然而,因为她习惯了花钱大手大脚,因此手里的现钱很快就花完了,加之她认为自己这次将尸体扔到农研所稻田里,警方就算发现了也要很长时间才能确认遇害的是董某,因此,她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决定冒险去银行将这两万块钱取出来。

然而,令马艳红没有想到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先埋伏好的警察在她露面的那一刻将她顺利抓捕,至此,佳木斯市的连环杀人分尸案顺利告破。

临堂翻供

因为马艳红的杀人行为十分严重,受害者不仅高达四名,而且作案手法也非常残忍,因此,经过当地的法院审理判决,本应该判处她死刑。

然而,就在法庭上,马艳红又当庭翻供,本来,在警方审讯她期间,她一口咬定这两起案件都是她一个人所为,并没有其他帮凶。

然而,当法官在法庭上再次询问她时,马艳红却推翻了自己之前的供词,她说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受到一个名叫王某的逼迫,否则自己一个小姑娘又怎么能作出这样恶行。

尽管在场很多人都认为她说这个王某是虚构出来的,但是法律是公正严谨的,不能放过一个坏人,因此,法官最后判决将这个案子发回原公安局,再次进行调查。

于是,马艳红仅仅凭借一句话又将自己的生命延长了三年。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佳木斯市的警方经过多次审讯,发现马艳红口供中关于这个王某的供词存在诸多漏洞,并且根据她所说的王某的外貌特征发现是查无此人。

很显然,这个王某就是马艳红为了逃避死刑自己虚构出来的一个人物,最终,佳木斯市的公安局将调查到的情况移交法院。

而这一次,马艳红再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审判,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艳红死刑。

判决下来的那一刻,这个从始至终没有掉过眼泪的女杀人犯终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或许,直到这一刻,她才真正地感到后悔。

参考文献:

《马艳红伏法记》法制播报

《大案纪实》 黑龙江省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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