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_整改_统计_巡察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10月11日至2023年1月11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增强政治自觉,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市委书记史根治在听取本轮市委巡察情况时的讲话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做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牵头抓总,逐级传导整改压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及时督促指导分管单位落实任务、扎实整改;各科室、单位迅速行动,扎实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市统计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列出3方面38项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形成了选人用人情况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两个专项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对照巡察整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积极剖析,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厘清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人人参与,把每项整改事项、每条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立行立改不回避、改出成效不敷衍,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措施条条有兑现、样样有实效。

(四)健全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推进。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按期完成,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由办公室和机关纪委组成督查组,深入各牵头科室及责任单位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整改情况。从督查情况看,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扎实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督查组及时提醒并要求限期改正。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要求健全长效制度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五)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整改长效。市委巡察进驻期间,局党组即对一些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自身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等重点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制定了相关制度10余项,逐步建立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依靠制度促进整改落实的长期性和持续性。

二、聚焦问题,从严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局党组认真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紧盯问题,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积极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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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意识不强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前由局党组书记对学习内容进行审定,并向参会人员印发。会上通过领学、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学习。二是机关党委每季度通过查看会议记录等方式,检查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新要求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全市统计工作缺乏长远谋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全市统计队伍统计专业证书情况台账》《全市统计队伍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数量台账》,掌握了全市统计队伍,市、县、乡三级统计从业人员数、执法证拥有人数、取得统计专业职称人数和“四上”企业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人数,为开展“两化三达标”活动奠定了基础。二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两化三达标”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双基”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年的“两化三达标”活动,活动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和“四上”企业在“十四五”末,统计执法证拥有量、统计专业职称拥有量分别达到的规定标准,使统计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和企业统计队伍职业化,建立起与许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干部队伍、统计服务能力,确保许昌统计工作围绕全市经济总体发展定位,始终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疫情以来对全市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发挥参谋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学习掌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党组扩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精神,第一时间了解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明确工作方向。二是平台数据上报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每月1日至7日,按照“实事求是、应报尽报、应统尽统”的要求,各专业坚持“日监测、日调度、日汇报”,每天及时向市领导汇报数据上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牵头做好月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分析。每月召开局经济形势分析会,核算、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开展深度分析研究,深入挖掘我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领导。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提供参阅材料,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贯彻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按照《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许昌市整改工作方案》要求,1月19日,分别在许昌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了再学习。同时,全市各级统计机构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职工对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的认识,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和纪律底线。二是将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设定为“规定动作”,此项活动将每年定时推进。2022年9月26日,总统计师李逸良以《统计法解读》为题,到市委党校为秋季主体班学员作专题宣讲,内容涵盖《监督意见》内容。同时,做好“自选动作”,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贯彻学习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了学习任务落地落实见效。三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和双向互动,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强化了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一经发现,能够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同时,建立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提供被巡视地区(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线索,最大程度发挥了统计监督作用。2022年,市统计局共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干部任用监督意见345人次,向市委巡察办提出16家市直单位在统计工作方面的监督意见。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2019年许昌市工业数据修订低于全省缩减水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省和全市“三公”统计工作方案、GDP统一核算和专业数据评估认定制度,做到所有部门数据来源正规,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评审资料随时可查,确保GDP、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全市和各县(市、区)数据衔接,差率符合上级要求。二是提前筹备和谋划“五经普”。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筹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各工作组职责,组织编制普查预算。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许昌市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落实问题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三是严格把控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各专业扎实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每月按照国家统计局查询名单,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按照要求提供基础资料,对基础资料不支撑、数据质量差的企业数据及时进行指导、核查和修订,对停业、注吊销等风险较大的单位按照要求退库,不断提升全市统计基础数据质量。2022年11月,根据全市统计数据情况,深入分析了我市经济的特点、发展过程中的短板以及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和风险,撰写《对四季度主要经济指标的分析研判》内部参阅材料,向市领导进行汇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13710”工作机制,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增强责任意识,树牢抓落实理念,切实把“13710”工作机制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主动作为,把工作指导贯穿科技统计年报的全过程,强化基层统计人员对重点统计指标的理解,夯实研发统计基础工作,避免错报、漏报的发生。三是加强部门配合。2022年12月6日参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全覆盖月度会议,与科技、税务、发改等部门共同研究,发挥专班机制,指导企业做好研发统计基础工作。四是加强数据核查。2022年12月5日至12日,组织县(市、区)对部分企业开展研发数据质量自查,12月13日抽取50家企业相关凭证,审核企业研发统计数据填报条件,并将抽查结果通报科技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做实研发统计基础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统计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相关工作制度,修订和完善统计数据发布提供管理制度。二是提高防风险意识,加强对统计数据网络舆情的监控,合理引导公众对统计数据的认识;加强向省统计局的请示报告,认真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关于统计数据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数据管理工作各流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加强向部门、公众提供和发布统计数据的审核,及时开展数据解读。在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反馈和发布各个环节,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统计数据安全。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针对“数据中心机房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2022年9月,参加市委网信办组织的网络安全培训,10月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部门网络安全培训。二是对机房消防设备进行压力和药剂测试,进行充压和补充药剂,确保消防设备正常工作。三是完善机房日常巡检入室登记表,增加空调和消防设备检查记录,并做好入室登记。四是升级网络安全设备防火墙、防病毒网关、入侵检测、VPN等设备的特征库、病毒库,升级杀毒软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党组和中心组学习内容并认真组织学习,党组一班人从思想上扎牢责任意识、规矩意识。二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做到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局党组每季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形势分析会,每半年听取1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三是开展教育培训。1月9日,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外事处处长、教授李娜作专题辅导。四是抓实保密工作。加强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发布”和“一事一审”原则,凡是上网信息均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分管保密工作局领导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还需经局主要领导审查。开展经常性保密教育,积极通过“许昌统计”微信公众号向干部职工推送保密常识和失泄密典型案例,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开展保密自查,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统计职能发挥不充分

(10)针对“‘参谋部’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2022年10月以来,每月中旬的局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参会人员对各专业分析报告的观点进行探讨,对问题的原因进行追问、深究,倒逼业务人员加强统计知识学习,提升站位,使分析中提出的观点更加准确,资料更加详实,切实提升分析报告的质量。在全市多次会议上,为市委市政府提供高质量的统计分析参阅材料。二是完善经济运行分析调研和重点课题研究制度。按照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统计工作实际,围绕全市重大任务和重要工作,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和统计分析,总结挖掘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第一时间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市领导,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做好参谋助手。2022年8月以来,撰写了《开发区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调研》《许昌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调查研究》《前三季度许昌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许昌市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落实问题专题调研》等多篇调研报告。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针对“‘预警器’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每月1日至7日,按照“实事求是、应报尽报、应统尽统”的要求,各专业坚持日报告工作机制,及时向市领导汇报数据上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相关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每周收集整理基础核算指标,进行对比研究测算,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指标情况,同时抄送市发改、工信等部门参考使用。二是把下基层开展调研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8月,各专业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需要,到县(市、区)开展工业企业生产形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开发区统计工作、“两员”劳动报酬落实情况等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掌握一手资料。三是确保调研工作有成果。每次调研后,各专业均根据调研收集到的经济运行指标、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资料,撰写调研报告,并对做好相关领域工作提出对策建议,为市领导、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开展工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统计基层基础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委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市委书记史根治专题听取了市统计局关于“双基”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就如何强化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对编制管理和统计部门明确了工作任务。会后,市统计局与市委编办加大协调力度,在拓宽基层统计人员晋升渠道上下功夫,由市委编办出台了《关于强化基层统计职能充实基层统计力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乡级统计机构专兼职人数,要求在全市乡(镇、办)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工作站牌子,并增设分管统计工作副职,使基层统计人员工作中能安心、有信心。二是2022年9月-12月,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县(市、区)“双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按照“三年行动计划”中“双基”建设标准,对乡(镇、办)经济发展办公室和部分“四上”企业统计办公室进行测评。对各县(市、区)落实推进《通知》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县级统计机构及时和编制部门沟通,确保基层统计有阵地、有专兼职人员、有牌子、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同时,向全市107个乡(镇、办)发放调研情况统计表,摸清了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三是建立基层统计人员联络簿,掌握了全市各乡(镇、办)基层统计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统计人员的管理。四是继全市领导干部统计业务培训班后,市统计局各专业业务骨干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展培训,培训内容聚焦工业、能源、投资、贸易、科技、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同时宣传解读了统计法律知识,对全市开展科学统计、依法统计,进一步强化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紧抓党校秋季开班这一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通过党校培训班这一平台,从制度上保障了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基础知识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提升了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加深了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对今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贯彻“依法治统”原则有差距

(13)针对“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两化三达标”活动,掌握了全市执法证拥有人员数量和具备考试资格人员数量,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在“十四五”末统计执法证拥有量标准,大力促进统计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二是为今年参与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发放考前学习资料,开展执法证考前指导,为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创造良好的备考条件。在2022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中,市统计局有2名同志通过考试,全市统计系统执法证拥有量达到17人。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针对“执法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2022年9月-12月,在全市范围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执法前召开了执法检查工作培训会议,严格规范了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对现场执法程序进行培训,详细讲解了统计执法检查的流程、规范要求、文书应用等注意事项。同时,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常艳蕊强调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合理合法合规,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在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执法工作流程,同时侧重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为主。检查期间,多次召开执法人员碰头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开展。三是开展案卷评查。1月3日至5日,法规科组织人员对市统计局检查的30份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中共发现问题案卷6份,已通过提交补充资料完善案卷1份。在评查结束后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剖析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措施完善案卷,确保执法工作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针对“源头数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两化三达标”活动,旨在“十四五”末(2025年),彻底解决全市统计系统“双基”建设薄弱问题。二是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彻底杜绝数据不准、漏统漏报行为,将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出入库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双基”调研测评、数据核查等七项工作并行,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其中出入库专项检查重点抽取东城区2021年以来的“四上”企业38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个、退库单位18家,全面排查“入退库”的真实性。三是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统计法宣传。2022年9月20日,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宣传活动,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许昌统计法治进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局法律宣传员赴长葛市董村镇,以“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主题,对镇、村干部及基层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治形势、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讲。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过程中进行现场普法、以案释法,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提升企业工作人员统计法律意识和对统计工作的配合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从严意识不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6)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各项统计工作。二是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分管科室(单位)和所在支部党的建设,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提升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支部对标创建“五星”支部。三是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根据单位职能和政府周交办工作任务,每周将工作细化分解至各科室、单位,各科室、单位每周四将工作完成情况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综合科汇总把关。每月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结合部门数据变化情况,进行深度分析研究,深入挖掘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领导。四是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掌握人员的思想状况,引导干部职工把铁的纪律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针对“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深入学习纪检、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督促在全市统计系统落实好《许昌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二是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在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2023年元旦、春节前开展廉政谈话、发送廉政提醒,实地对公车管理、值班带班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长效监督。三是结合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数据上报、审核评估办法,督促检查各专业严格按照省局办法进行统计数据的上报和审核评估,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四是在开展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时,机关纪委及早介入、全程监督,做到统计执法检查与监督工作同部署。五是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前报备和事后报告制度,进行廉政提示,做到监督无死角。六是机关纪委对大额政府采购活动全程监督,加强对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情况的监督。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8)针对“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进一步树牢“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意识,积极主动开展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对账销号。二是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逐步捋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力争做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目前,对事业单位在机关科室工作的人员进一步摸底,根据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进展情况,研究调整混编人员岗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待重塑性改革完成后组织实施。三是开展“双基”调研,根据调查问卷成果,形成了《许昌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四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开展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底数。五是完善会议费管理制度,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并在局党组会议上研究通过。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干部作风不过硬

(19)针对“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分管领域工作,选定调研课题,深入到基层统计机构和企业生产一线,真正找准查实基层和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灵活运用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二是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调查研究的具体要求,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找准突破口,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思路对策,有效推动问题解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针对“发现问题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灵活多样开展指导。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等途径,灵活采用各种形式,发现并纠正企业对统计指标含义、口径等认识和理解的偏差,帮助企业有效提升统计工作水平,解决因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问题。二是确保指导及时有效。将统计指导、统计服务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注重准确传达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内容,及时发现基础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三是通过数据核查指导强化基层基础。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在核查数据质量的同时,也加强对县(市、区)、乡(镇、办)和企业的业务指导,帮助提升统计业务水平,完善统计基础资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1)针对“创先争优劲头不足,作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统计分析工作机制。针对当前分析研究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局统计分析调研和重点课题研究制度,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对分析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各项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定期开展监测分析、进度分析和专题调研,并及时形成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数量明显增加。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实行逐级审核制度,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和逻辑性问题,高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的质量明显提升,多篇统计分析报告、内参、调研的内容,被市领导和市发改、工信等部门采纳和借鉴。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2)针对“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学习,强化党员身份认同,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专题研讨,每名干部职工针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不请示不报告的危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如何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交流发言,科室、单位负责人带头剖析,通过研讨提高干部职工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并对各科室、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完善公文管理制度,规范公文运转流程,提高文件办理效率。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财务管理不严格

(23)针对“会议费支出存在违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责成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牵头,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对问题进行调查。二是认真自查。通过查看账目、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2019年至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调查情况向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报告,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三是约谈提醒。机关纪委对负责会议、培训工作的办公室负责人、法规科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指出在会议、培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守住廉洁底线。四是完善机制。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完善了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制度,对会议、培训的审批、组织、报销、监督等进行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4)针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及时跟进学习市财政局、省统计局出台的制度、文件,准确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做到规范支出。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使用中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支出统计资料印刷费、统计业务培训费、统计宣传活动费等与统计业务相关的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5)针对“工程及采购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对各类费用支出范围、审批权限进行明确。二是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机构职责、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项目管理进行了规范。三是加强报销凭证审核,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完备,杜绝报销凭证不规范的问题。四是机关纪委全程跟进监督工程建设及大型采购项目,确保采购合法合规。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6)针对“公车维护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重点对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事前审批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要求在维修保养前,必须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实施。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用报销审批,报销前仔细核对费用明细单,做到据实报销。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贯彻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

(27)针对“党组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局领导班子、各专业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对上月全市统计数据上报情况和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会上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会后形成全面分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为全市经济运行精准调度提出参考依据。二是2022年12月29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2023年一季度全市主要经济指标预测及各专业定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8)针对“解决遗留问题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多次会面、电话沟通,目前2间车库已收回,现为市统计局管理。二是关于文峰新村5号楼一单元(东单元)一楼东户房产的追缴,目前已与河南匠为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该律所代理我局通过法律途径追缴该房产。

整改进度:文峰新村5号楼一单元(东单元)一楼东户房产的追缴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29)针对“牵头作用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四上”单位入库、每月统计数据上报和经济形势分析等重点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更加全面掌握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和基础指标运行情况。二是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培训指导。针对统计口径和入库纳统等基本统计知识,编印《统计知识宣传手册》,并发放到市直主要经济运行主管部门。2022年10月至12月,多次联合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四上”单位入库工作培训和最新政策解读,详细讲解入库纳统工作程序、申报要求、申报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不断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原“一把手”魄力不够

(30)针对“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与省统计局的汇报对接频次。核算、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各专业积极主动地与省统计局各对口专业处室进行汇报、沟通,特别是在节假日数据上报和反馈期间,及时了解省统计局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省统计局对许昌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二是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与省统计局保持沟通联络,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每月当面进行1次工作汇报,做到感情上多沟通、业务上常请示、生活上常关心,上下级关系进一步融洽,沟通对接成效明显提升。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1)针对“抓落实不严,带队伍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以“五星”支部创建为抓手,推荐政治思想好、理论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到重点关键岗位上锻炼,切实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交办件办理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三是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补充完善统计学会注销所需各项资料,尽快注销统计学会。四是印发《关于加强会风会纪整治的通知》,明确会场纪律,加强会议签到管理,对违反会场纪律的人员进行点名批评,会风会纪得到有效改善。

整改进度:统计学会注销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3.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不到位

(3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有关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坚持兰考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准备,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交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会后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建立整改台账,聚焦具体问题,细化措施,明确期限,做到整改进程和效果可检查、可监督。三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会议前研究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做足会前准备。领导班子和成员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2022年11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张彦哲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党组其他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查摆问题、听取意见、凝聚共识的目的。指导组王东升和郭晓东分别作了点评,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3)针对“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十条办法》《许昌市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的20条措施》,加强党建业务对接。履行好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党建服务中心工作专题研究,提升党建服务中心工作质量。二是结合市统计局实际,制定出台《市统计局创建“五星”支部引领机关治理的指导意见》,涵盖支部建设、建设业务突出机关、建设服务高效机关、建设文明和谐机关、建设廉洁法治机关等五大项25个内容,各支部对标创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抓党建促中心工作的能力。三是设立党员先锋岗。根据综合科所担负的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的职能,将党员先锋岗设在综合科,引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攻坚克难,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4)针对“基层党建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及时了解全市中心工作,明确市统计局重点任务,找准切入点,有效开展机关党建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助推中心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机关党委统一下发专用记录本,每季度对“三会一课”记录本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规范化记录的水平,党员学习记录本由支部书记定期检查并签字。三是严肃各项组织生活,各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发挥支部一班人集体智慧,研究支部重大事项、筹备各项活动,并在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实施。机关党委每月下发主题党日活动通知,督促各支部及时开展相关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四是调整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党组成员成员每月到联系支部开展1次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选人用人工作不扎实

(3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规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许昌市统计局干部培养锻炼实施办法》,通过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实施压担锻炼,增强干部实战本领;坚持严管厚爱,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二是有计划招录年轻干部。结合市统计局实际,积极与组织、编制部门汇报沟通,有计划招录新人,补充新鲜血液。2022年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公务员考录1名、遴选1名。三是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适时合理安排干部进行轮岗,加强干部对各个专业的业务学习,提高开展工作的综合能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6)针对“事业单位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积极谋划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探索完善事业单位评价考核激励措施,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对没有配备正职的事业单位,局党组正在谋划酝酿,进一步梳理符合条件人选。目前事业单位正在进行重塑性改革,待改革完成后,市统计局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按照方案开展选任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7)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好局党组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加强对党内选人用人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二是严格执行《中共许昌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认真履行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党组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议事程序,凡是上会研究的事项,必须会前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选拔任用程序,确保每个步骤应有尽有,对新任免的干部及时印发任免文件,对新提拔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启动考核程序。四是按照许昌市编外用人相关办法,依法依规,严格用人程序,向市人社局申请公益岗位人员3名。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8)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许昌市统计局人事管理制度》,从人员调整使用、考核、考勤、学习、人事档案管理五个方面,建章立制,用健全的机制实现统计局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进一步激发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活力,促进统计局工作持续向好向上发展。二是积极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沟通学习,了解掌握人事档案整理相关要求。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的重新审核,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进行整理。需要个人补充的资料,督促个人进行补充;需要单位完善的资料,由单位对接相关部门积极完善。目前已全部整理完毕,并于2022年12月将全局正科级及以上职级的人事档案交与市委组织部档案室,经审核全部通过。三是制定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全部交与市委组织部和机关党委集中统一保管。严格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因私出国(境)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签订个人承诺书,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待回国后及时收回证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持之以恒,以整改实效助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抓好全面整改落实,努力把巡察整改的实际效果,转化为全市统计系统干事创业的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激发奋进力量。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统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纵深推进。进一步深化党建联系机制,探索机关党建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的方法路子,持续加强“五星”支部创建。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工作能力持续提升、工作效能持续增强、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进一步扛稳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全方位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三是夯实“双基”建设,提高数据质量。深入调研找问题、围绕规范抓提升,指导和帮助基层统计机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大统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能力,进一步净化统计源头,筑牢基层基础。实事求是、应统尽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增强服务意识,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安排,立足统计实际、发挥监督职能,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焦点赌点痛点问题加强监测预警。围绕打造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五个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推动统计由“数库”向“数库+智库”转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许昌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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