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7月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而不深、党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整改要求,区城建综合服务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党委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专班,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3次,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定了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及时部署、主动推进、跟踪问效,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三表一账”党委中心组考勤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共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2次,班子成员带头自查自检,完善了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认真检查党委班子成员、各支部学习集中学情况2次,对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学习笔记进行重新审核,查遗补缺,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动作用。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先后2次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建立了分析研判制度,针对意识形态风险点,制定了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分管领域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了区城服中心意识形态应急预案,查找在舆情监控、信息反馈等风险责任,不断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开展了整章建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5项,做到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关于文风不实不严问题的整改。以意识形态应急预案中出现的上网抄袭、文风不实为鉴,召开了专题会议予以警示教育,建立并落实了一文三查工作制度,组织综合办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对单位印制的文件、制发的方案、会议记录等开展全面排查,累计排查单位文件12份、各类方案12个、会议记录等材料20份,纠错意识形态应急预案、2022年意识形态报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方案等文风不实问题材料3个,通过一文三查工作制度,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等问题,树立严谨务实办公文风。
4.关于推进市容市貌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制定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细则,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城服中心巡护大队持续加大对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及渣土行为的管控力度,在施工工地未开工前对施工企业及个人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要求渣土车辆上路前,进行清洗轮胎,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密封苫盖处理。做到车辆必须实行净车出场、密封运输,禁止运输途中滴漏撒和中途乱倒。对违反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的施工企业,巡护大队联系区住建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截至目前规范拉土车辆52辆,签订《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责任状》2份。
5.关于发文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积极贯彻执行公文处理及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针对规范发文进行业务岗位培训2次,设计印发了文件审批单,指派专人负责公文核发和登记工作,现已规范了公文起草、审核、报送各个环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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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完善了请销假制度,所有职工在工作时间因公或私事外出、因病请假、休假等一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均按要求填写请假审批单逐级报批并报人事部门备查,并做好统计工作;工作期间外出要填写外出登记表,并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并由本人签字,同时在各办公场所安装了考勤设备,使全体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严防工作时间随意迟到、早退及脱岗等现象发生,现全中心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7.关于对公章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执行,实行印章和用印登记簿由专人妥善保管,用印审批手续完备,记录完整。合同及请示等重要文件盖章必须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后用印,印章使用前由用印人在《印章登记簿》上真实、详细、准确地进行登记。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严防风险隐患的发生。
8.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善《加格达奇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巡护大队车辆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现已落实所有车辆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的管理,现已与使用车辆的部门及司机签订公务用车使用承诺书,执行节假日无任务车辆一律封存等措施,现有车辆已按要求全部喷绘标志。同时加强教育引导,对违反制度及公车私用等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的发生。
9.关于财务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对今年已经发生的大额资金使用、支付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政务公示版上,按照政务公开原则进行全面公开、公示。
10.关于“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委要求,10月31日召开了党风廉政提醒警示教育会,收听收看了年轻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提醒班子成员压实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工作职责;会后进一步完善制定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5份;深入查找分管领域思想、制度运行等环节风险点,召开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推进会议1次,安排部署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督促班子成员参加党委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1次、理论测试1次,抓好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深入排查本领域风险点,建立风险点清单6份;积极配合党委开展执纪检查2次,召开重大事项会议4次,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职责。
1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意识,组织1次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等民主议事制度研究会,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认识到位。先后4次召开党委会,重点研究重大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做到民主决策会前相互通气、确定议题,做到充分酝酿。会中严格落实末尾表态制度,党委班子成员依次发言,民主商议,最后党政负责人末尾表态,形成决议。每次会后都形成了会议记录进行存档,并重大事项研究结果内容,按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在适当位置、适当时间予以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1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10月12日完成对各支部组织人员“三会一课”党内基本制度培训1次;坚决落实好“双百制考核”制度,在10月13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各支部“八簿一册”进行了认真审核,纠错规范。其中对原市服务中心支部2021年《支部大会记录》、《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中记录次数少问题,要求新成立市政设施支部以此为鉴,对照检查抓好2022年相关会议记录规范落实;对机关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中存在“党小组”的内容进行整改纠错,补齐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上的差距。
13.关于个别党员学习笔记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巡护大队党支部两名党员学习笔记弄虚作假问题为例,在9月13日巡察整改推进会上提出批评,深挖思想根源、开展针对性教育;同时进一步强化学习考勤制度执行,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2次检查,对其中记录内容重复、时间不符合实际问题进行了整改。
14.关于党员学习教育抓的不实问题的整改。编制了自十八大以来党内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知识提示、下发了区机关能力建设活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同时利用微信群转发兴安首府党旗红等公众号主题教育文章24篇,利用极光新闻、龙江先锋等APP学习平台,4次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中央到地方主题教育重大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区委重要会议精神2次,参加“党课开讲了”理论培训、省十三次党代会、二十大宣讲活动3次,走进加北乡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地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2次,通过多种方式感受、了解党史学习教育、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活动。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未严格做到“五个纳入”问题的整改。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内容,编入党建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实施;在10月19日、10月28日两次组织中心组集中学,学习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精神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等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在2月28日前,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终综合考评、民主生活会,予以民主测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意识形态“五个纳入”具体化、全覆盖。
16.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9月12日,召开巡护大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通报会,听取巡护大队对6名党员《个人整改清单》有雷同情况以及2名党员个人剖析材料与2020年内容一致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对责成支部书记与8名党员本人进行谈话,进行整改。在下一步,责令巡护大队党支部在召开本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对上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8名党员存在“整改清单雷同”和“剖析材料内容与历年一致”列入剖析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本年度组织生活召开前后,党委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不走过场。
加格达奇区热力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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