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杀妻后将尸体浇筑房间地板下19年,破案时丈夫已过世_吴某_杀人_警方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全球60%的女性被害案,凶手是其丈夫或情人,这是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因夫妻矛盾,而导致杀妻或杀夫的案例屡屡出现,杭州许某杀妻案、上海冰箱藏尸案、富二代杀妻纵火案,一桩桩,一件件,背后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去年上海侦破了一起离奇的失踪案了,“失踪”19年的徐某重见天日,原来她一直“躺”在自家的房子里,而将其杀害的最大嫌疑人就是她的丈夫许某,之所以只能称为嫌疑人是因为破案时,吴某已经去世,作案的过程和细节无法确认。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时隔这么多年才被发现,难道这19年里,徐某的家人没有怀疑吗?其实早在11年前,徐某的父母就报警,称吴某杀害了自己的女儿,但是当时证据不足,因为一直没有找到徐某的尸体,最后只能做失踪处理。

这次怎么又被发现了呢?前几年吴某车祸去世,吴某的儿子小刚继承了之前的老房子,因为已经无人居住,他就将老房子租出去了,后来租客反映说,西北房间的地面比西南房间的要高一点,他们以为是某种特殊设计,还问是否要注意什么。

小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设计,但他忽然想起一件事,父亲在世时就住在西北房间,还说过以后那个房间不要给别人,难道那间房里藏了秘密?

小刚和家人就此事商量了一番,他回忆起那间房好像装修过,还是在母亲徐某离家出走后不久装修的,那么母亲真的是“失踪”了吗?答案也许有点残酷,为了调查清楚这件事,他们报警,请求重新调查徐某失踪之事。

警方翻阅了之前的卷宗,找到了当年调查的结果,据档案记载,当年接到徐某父母报案后,警方就走访了附近的居民和吴某夫妻的亲友,也对他们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

当年吴某称徐某是有了婚外情,跟别的男人跑了,他说得有如亲眼所见,但言语却漏洞百出,警方并没有查到和徐某有不正当关系的人,而吴某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徐某出轨,且这个男人是谁,什么模样他一概不知,不得不让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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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他从未报过案,只对几个孩子说母亲离家出走,不会回来了,根据小刚回忆,小时候母亲对他们很好,母子间感情深厚,即便她和父亲经常争吵,也从来没离开过,这也是疑点之一,只是当时他们都还小,懵懵懂懂,也想不明白。

当年的邻居反映,吴某和徐某两人不和,吵架已经是家常便饭,吵得厉害了还会动手,隔着大老远都能听到他们的声音,但2001年的一天,徐某气得摔门而出以后,就再没出现过了,也许那时候她就已经遇害了。

为了验证这个结果,小刚配合警方以装修为由,让老房子的租客搬出去一天,方便调查。警方来到当初装修过的房子,利用先进的侦查技术,找到了一个可疑的角落,将这个角落凿开后,经过几个小时的挖掘,一具尸骨出现在众人面前。

虽然真相就在眼前,但本着谨慎务实的原则,警方还是提取了小刚的DNA进行比对,最终确认了,这就是“失踪”的徐某,尸检结果表明,徐某的死因机械性窒息死亡,从她脖子上缠绕着几圈电线来看,可以判定她是被勒死的。

种种证据都指向了吴某,至于他到底出于什么原因杀害徐某,就无从得知了。可能是夫妻矛盾导致一时激愤而杀人,不管如何杀人是犯法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激情杀人属于犯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情形,如果他当时自首,依法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激情杀人必须满足一下三点: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如果他是有预谋的杀人那又另当别论了,出于图财、JY、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杀害朝夕相处的亲人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而他杀人后为了掩盖罪证,将妻子的尸体“藏”在房间,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手段残忍,情节十分恶劣,如果他没有去世,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立案。如果在公安或者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死亡的,则应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吴某车祸去世,也就无法追究他的罪责了,他的动机也成了一大谜题。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夫妻之间若是感情已经破碎,无法挽回,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一别两宽,各自安好。识别枕边人的心,是一个高难度脑力活,最好是在步入婚姻之前就擦亮眼睛。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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