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多彩的春日,
准备好拥抱春天了吗?
“唱响春天”
长春市首届市民合唱节与您相约!
让激昂动人的歌声
唤醒沉睡的耳朵,唱响春天,
邂逅美好生活!
01
活动宗旨
坚持文化“润民”,突出群众主体、大众参与,以合唱的艺术形式,展现长春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示群众文艺团体创造力和表现力,激发市民群众昂扬奋进精神!
02
活动名称
“唱响春天”长春市首届市民合唱节
03
活动时间
2023年4月初至5月中旬
04
展开全文
活动地点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剧场
长影音乐厅
长春市工人文化宫
05
指导单位
中国文化馆协会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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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长春市总工会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共长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长春市教育局
共青团长春市委员会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长春广播电视台
支持单位:
中国文化馆协会合唱委员会
吉林省合唱协会
承办单位: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协办单位:
长影乐团
长春广播电视台文旅频道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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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演要求
(一)报名要求
长春地区合唱团体均可报名参加。共设5个组别,其中:按平均年龄设3个组别,分别为青少年组(6—18周岁)、成人组(19—55周岁)、老年组(55—70周岁);另单设职工组、高校组2个组别。
(二)参演人数要求
混声合唱不少于30人,同声合唱不少于20人,其它表现形式不限定人数。
(三)伴奏形式要求
不限。参演曲目的伴奏带需提前交报名组审核,现场提供钢琴,钢伴自带,如需其他乐件自备。
(四)表演形式要求
鼓励多种演唱形式,如:混声合唱、同声合唱、阿卡贝拉、原生态及小组合唱等。允许领唱,提倡加入表演元素,增加艺术观赏性。
(五)曲目要求
每个参演团队备选2-3首内容积极向上、听众耳熟能详、易于传唱、融艺术性与观赏性为一体的歌曲,单曲时长不超过5分钟。经评审后将确定1-2首参演曲目。
08
活动内容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视频录制要求
1.报名方式:
(1)报名团队填写《报名登记表》
文件名称统一为“推荐单位+团体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406256036@qq.com。联系人:齐继武,联系电话:81162808。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7日。
(2)电子报名表可通过“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下载。
2.视频录制要求:
(1)统一横屏录制,视频比例16:9;参演视频时长为5分钟,大小200M,视频过大可适当压缩。
(2)视频录制需环境安静,画面保持稳定、持续展现,视频无后期制作。文件名称统一为“推荐单位+团体名称+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邮箱:406256036@qq.com。
联系人:齐继武,电话:81162808。
(3)视频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4月14日。
(二)优秀团队展演
根据各团队视频作品报送情况,择优组织展演活动。
演出地点: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长春市工人文化宫
演出时间:4月23日—4月28日
(三)专家评审
成立专家评审组。将围绕合唱声音基础、节奏、技巧和艺术表现等四方面进行评审,形成综合排名,入围优秀团队将推荐参加音乐盛典。
(四)长春市首届市民合唱节音乐盛典
组织颁奖仪式及优秀作品精品展演。
演出地点:长影音乐厅
演出时间:5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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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举措
(一)参与奖励
本次合唱节5个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另单设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表演奖、最佳编导奖、最佳团体奖、最佳人气奖、最佳辅导奖等奖项。
(二)扶持奖励
1.优秀团队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以上赛事、展演及交流活动;
2.由国家级文艺院团艺术家进行专业培训;
3.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合唱团队给予长春市群众文艺团体优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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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广
1.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宣传途径,鼓励各行业各部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宣传面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群众文化氛围。
2.依托我市文化惠民演出等平台,适时组织合唱展演成果进景区、进社区、进乡村等,并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宣传,充分展示市民合唱节成果。
3.遴选优秀节目录制MV、短视频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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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参演团队需按照真实情况填写报名资料,如发现材料不实者,将取消参演资格或获奖资格。
2.参演团队需积极配合主办方的推广宣传工作。
来源: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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