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2022年度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笔试定于2023年2月1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科目
9:00—11:00 通用知识及职业能力测验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1日9:00,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
()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其他事项
根据目前防疫政策调整实际,本次笔试取消原《公告》中关于考生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入场时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事项。同时,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考生需在考试前一天测量体温和自测新冠抗原,如体温超过37.3℃或新冠抗原自测为阳性的应在进入考场时主动报备。如因未报备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此项考试除本公告调整内容外,其他事项均按《2022年度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执行。同时,有关考试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长春检察)、长春人才网(yun.ccrc.com.cn)。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1日
来源:市检察院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