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恩大于生恩:郭刚堂骑摩托寻子24年,儿子认亲后却要给买主养老_养父母_儿子_收买

父母给予了子女生命,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在法律意义上,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因此我们说“血浓于水”,没有什么比血缘关系更为亲密。但人的情感又是复杂的,有些人即使从未与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但在见到生父母后还是会觉得亲近。

不过也有些人,因为一些原因从小养育在别处,由养父母所抚养,长大后与亲生父母团圆,却依然记挂着养父母,不管养父母在事件中有没有存在错误,是否违反了法律,于是旁人便评价说:“生恩不如养恩。”

1997年,山东聊城人郭刚堂两岁半的儿子郭新振被人贩子抱走,自此杳无音信。郭刚堂一家伤心不已,难以走出儿子被拐的阴影,唯恐儿子在别处过得不好,2年过去,郭刚堂为了找儿子花光了继续,还借了20多万债务,但还是没有一点孩子的消息。

有好几次,郭刚堂觉得生活无望,萌生出极端的念头,不过在1999年,郭刚堂还是决定开始一个人出去,走上寻子的道路,找回儿子成了郭刚堂唯一的人生信念,为此他放弃了原来的生活方式,每天骑着摩托车去到这个城市、那个城市寻子,十年下来都跑了30多个省,跑报废了10辆摩托车。

很多次,郭刚堂都觉得自己离儿子很近,那个孩子跟郭新振太像了,欣喜不已,但结果却让郭刚堂失望不已,落寞而归。不过在此期间,郭刚堂也遇到了不少好心人,给他检修摩托车更换齿轮,与他同行,也有很多的人鼓励他,所以郭刚堂才能在一次又一次失望后,继续寻找郭新振。

2015年,以郭刚堂为原型的一部“打拐”题材的电影《失孤》登上了大荧幕,让许多观众感动不已,也让很多人痛斥人贩子无情夺走他人孩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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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去5年,郭刚堂还在寻子的道路上,但他最终获得了好消息。2021年6月,多地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成功找回郭新振,并顺线侦查,抓获了当年拐卖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

郭新振的养父母在收买他之前已有两个女儿,但觉得“养儿防老”,于是郭新振进了这户人家,养父母以及两个姐姐待他都不错,郭新振长大后也有了房子和车子,成了一名老师。

7月11日,郭刚堂、郭新振一家人在聊城市举行了认亲仪式,看到儿子都已经这么大了,又想到这些年儿子都没有在自己的身边,以及寻找儿子的艰辛,郭刚堂夫妇激动不已,相比之下,郭新振要冷静许多,他其实不太能懂得亲生父母的心情。

并且在认亲之后,郭新振表示养父母对他有养育之恩,年纪也已经比较大了,需要人照顾,自己的工作也在河南,因此还是要回到养父母的身边。

对此,郭刚堂的心里面五味杂陈。事实上,郭新振养父母收买幼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将儿童当做商品买回,将人作为商品购买,就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权,同时在人贩子和收买人之间的卖与买的交易中,被害人被当作“物”而没有决定自己去向的权利,故意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自由权。

根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这里的不阻碍对被买儿童解救,是指当被害人的家属或有关组织或部门得知被买儿童下落,前去领回被买儿童时,行为人没有强行阻拦。

但因为人的情感是多种多样的,郭新振在养父母身边待了24年,如果人健康活到96岁,那么郭新振有四分之一的时间是在养父母身边度过,尽管亲生父母当年并不是将他遗弃,二十多年来也一直在寻找他,但由于养父母把郭新振当成了自己的亲儿子一般宠爱,不曾虐待他,使得郭新振无法与养父母割舍。

对于儿子的选择,郭刚堂夫妇想了很多,最终还是尊重郭新振的意愿,他愿在哪边就在哪边,不让他受第二次伤害,说:“想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也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这个普通、善良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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