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_公司_审议_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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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红旗连锁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引领作用和零售龙头企业示范效应,专注主业,不断创新,稳健经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勇担社会责任,竭力为社会多做贡献。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公司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加快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应用,搭建智慧供应链体系,对门店不断提档升级,持续优化商品结构和服务水平,采取多元化的营销方式,丰富增值服务业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同时,公司作为四川省及成都市应急保供企业,通过红旗云大数据平台,实时商品销售数据监测,保证公司重要生活必需品库存;公司配送中心24小时待命,全力保障门店商品配送,多举措满足辖区居民线下线上购物需求的同时,也体现了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担当。

2022年,公司实现含税主营收入112亿元,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7.09%。另外,实现增值业务收入32.87亿元。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4.86亿元,同比增长0.90%,其中,投资新网银行及甘肃红旗实现投资收益9670.27万元,与同期相比下降27.15%。下降主要原因为2022年,新网银行坚持“数字普惠”定位,积极落实政策导向,全力投入惠企利民纾困行动,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加快小微信贷投放和服务支持,资产规模显著增长并按较高标准计提了准备。随着经济回暖、市场复苏,信贷需求增长,2023年一季度,新网银行各项指标继续全面向好。

扣除新网银行等投资收益,公司主营业务净利润3.8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58%。

作为企业高速运转的“血液”,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资金充足,没有贷款,经营稳健,供销方面循环良性。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现金流状况,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为持续回报股东,提升消费者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将较高比例的利润分红。

报告期持续对门店进行提档升级,优化门店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同时加快旧店改造,使公司门店销售额取得稳步增长。报告期,公司新开门店91家,旧店改造400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门店3561家;此外,甘肃红旗便利店已开设98家,2023年公司将加速门店拓展步伐。

公司门店均为直营,报告期销售收入前10名门店信息如下:(附表)

报告期,公司主要在以下方面开展了工作:

1、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认真领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大政方针把舵定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目前公司90%的管理层都是党员,实现“支部建在连上”,把党的主张贯穿公司决策、延伸到门店配送、传递到员工心里。

公司推行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担当好消费者身边的“好邻居”。

2、 专注主业,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

为给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轻松便捷的生活服务,公司采用“商品+服务”的差异化经营策略,在全国同行中率先打造多功能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除提供丰富的商品外,不断拓展便民服务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专营便利超市主业,关注消费市场需求变化,不断提供更丰富的商品和更优质的服务,打造5分钟到店、5分钟选购、5分钟回家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3、不断增强员工的幸福感、获得感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并明确提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公司不断增加员工收入,为员工以及员工家庭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作为公司的责任之一,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为增强员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公司不断提高员工的福利,每年都不同程度地为员工上调工资。作为应急保供企业,遇到突发事件的关键时刻,公司还为员工提供额外补贴。公司每年都会多次为员工发放节日礼物、奖励等,以多种方式多维度地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4、加强管理,提升经营效率

围绕“红旗连锁--您的好邻居”的经营理念,公司以顾客需求为导向,为提高顾客满意度,不断对门店提档升级,提高服务质量,整合、完善、提高供应链体系。信息系统从“辅助工具”向“智能中枢”持续转变优化中,保证了公司良性运转,有效控制管理成本。

5、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报告期,公司以“红旗云”为中心,线下门店为主要依托,线上为经营补充,加大与线上平台的业务合作,同时优化红旗到家业务,探索直播经营业务,提升线上服务,将互联网技术与顾客需求不断融合,实现了商品从入库到销售的全面数字化管理。线上线下联动互补,为消费者提供不同的消费方式,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

6、加强农超对接 助力乡村振兴

报告期,公司充分运用庞大的门店网络优势,加强农超对接,公司采购团队深入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等产地直采,为广大农户提供了良好销售渠道,助力当地农业发展、农户致富增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新鲜、放心、实惠的农产品。同时,公司还通过开设乡村甄选店、社区服务店,在门店设立乡村振兴专柜等形式,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0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4)业务资质: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5)历史沿革: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7)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华毅鸿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崔霞霖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经过对立信的背景、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各方面进行核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及专业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能保护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对公司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提议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公正、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增值业务发展需要,如需向增值业务合作公司及时支付代收费,公司可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王朝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以信用方式担保。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曹世如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曹世如女士;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独立董事汤继强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慧君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22年度财务报表为基准进行利润分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3]第ZD10080号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669,168.4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9,028,652.36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57,886,071.86元,减 2022年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19,04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75,486,587.93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436,640,516.07元。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本次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2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601,120,000元。

(2)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3.77%。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的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确定该现金分红预案的理由:公司近年来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现金分红预案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投资者回报的前提下,可推动消费,提升消费者信心,使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次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目前正值高速发展时期,业务稳健,资金充足,现有货币资金人民币20.76亿元,且经营取得的款项能够覆盖日常经常所需支出,经公司财务测算,按照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共分配人民币现金6.01亿元后,剩余货币资金14.75亿元,能满足公司后续发展所需资金,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预案,并请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年4月7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3月28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黄明月女士、吴乐峰先生、独立董事汤继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曹世如女士汇报的《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2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逯东先生、曹麒麟先生、汤继强先生、廖中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002,008.8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15%;实现利润总额55,559.6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82%;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66.92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9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 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23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为:公司在总结 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 2023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26家全资子公司,计划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2,109.33万元、实现净利润50,000.00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另外;本预算不含因公司收购、兼并而增加的经营业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3]第ZD10080号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669,168.4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9,028,652.36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57,886,071.86元,减 2022年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19,04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75,486,587.93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436,640,516.07元。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本次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2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601,120,000元。

(2)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3.77%。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订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了《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曹世如、曹曾俊、张颖、谭磊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2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发放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共计465.02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王朝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年,以信用方式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曹世如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时间定于 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开始,召开地点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汤继强先生、曹麒麟先生、廖中新先生、逯东先生、唐英凯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须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9:00-17:00

3.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1731。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罗乐女士、汤雪月女士

联系电话:028-87825762

传真电话:028-8782553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62697

2. 投票简称:红旗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签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章):

特别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2、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人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

3、 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002,008.8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15%;实现利润总额55,559.6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82%;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66.92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9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 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23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为:公司在总结 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 2023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26家全资子公司,计划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2,109.33万元、实现净利润50,000.00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另外;本预算不含因公司收购、兼并而增加的经营业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3]第ZD10080号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669,168.4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9,028,652.36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57,886,071.86元,减 2022年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19,04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75,486,587.93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436,640,516.07元。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本次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2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601,120,000元。

(2)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3.77%。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6、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核查,认为:该总结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本版导读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08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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