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被当场留置_李某_法院_执行

本文转自【济南时报】;

昨天(2月8日),济南历城法院通报一起案件执行最新进展:一被执行人将房屋以15万元价格转让,法院干警发现该恶意逃避执行行为后,立即启动行动!

“大过年的,怎么也来执行?”日前,被执行人李某在打开自家大门的那一刻,面对突如其来的历城法院执行干警,显得有些难以置信。

据了解,执现过程该案件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承办团队依法冻结了李某的网络存款及部分银行账户,同时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李某亦按照传票要求到法院接受询问,并报告财产,但声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借款。通过比对网络查控的结果,李某名下确实没有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承办人向申请执行人电话告知了上述执行情况,但申请人称李某名下有一房产,得知这一情况后,办案人员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

经调查,申请人提供的房产线索,以前确为李某所有,但目前已经过户给他人。通过调取档案材料,承办人发现,过户的日期是在本案冻结李某银行账户后,执行系统反馈不动产登记信息前,且房屋的转让价款仅为15万元,李某存在恶意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的嫌疑。法院再次依法传唤李某,但其拒不到庭接受询问。

近日,法院决定依法对其进行拘传。但面对执行人员询问,李某一开始依然狡辩,但当办案人员出示调取的材料,并释明恶意转移财产的严重后果后,李某承认错误,并向法院出具了书面保证书,法院也依法对其进行了留置,当天下午李某筹措全部案款,并向法院缴纳,案件执行完毕。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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