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家乡代言人!快来,昌邑农商银行杯“寻美昌邑·我的家乡我代言”抖音短视频大赛开始了_昌邑_作品_参赛

昌邑

有着 4000 年之久的历史积淀

昌邑之美入诗入画

我们眼中的昌邑各不相同

你的心里又装着怎样一个昌邑

2023年昌邑农商银行杯

“寻美昌邑·我的家乡我代言”

抖音短视频大赛

正式向热爱昌邑的小伙伴们发出邀请

让我们在这个百花绽放的季节

一起来为我们共同的家乡昌邑代言

赶快拿起你的相机、手机行动起来吧

展开全文

活动主题

寻美昌邑·我的家乡我代言

活动时间

活动报名

3月31日—4月30日

作品征集

5月1日—6月10日

作品评审

6月11日—6月20日

颁奖典礼

6月下旬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昌邑市委统战部

中共昌邑市委网信办

昌邑市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

昌邑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昌邑市新媒体协会

协办单位

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市城乡居民。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同时诚邀昌邑籍在外人士踊跃参与。

作品内容

参赛视频内容必须与“寻美昌邑·我的家乡我代言”主题相关,其他内容视为无效。征集的短视频作品,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短”概念,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思想健康、创意独特、构思新颖,从以下四个方面寻找昌邑之美,凸显昌邑之美。

自然风光:深入挖掘丰富的旅游资源,通过钟灵毓秀的自然风光和日新月异的城市景观等彰显出昌邑宜居宜业的繁荣景象。

人文历史:充分挖掘悠久的历史文化、人文底蕴,通过古建筑、古遗址、名人事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彰显昌邑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

丰饶物产:聚焦农业、农村、农民,重点介绍乡村的特色产业、特色产品、特色美食等,推动农特产品“出村进城”,充分展示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乡村景象。

美好生活:积极展现城乡居民共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倡树美德健康新生活方式、建设美德昌邑信用昌邑等方面的生动实践。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使用手机、相机、摄像机、无人机等拍摄设备均可,成品时长限制在30秒至3分钟,画质清晰无抖动,视频分辨率1080p及以上。可附旁白,可插入背景音乐。剪辑应避免发生跳帧、花屏、场纹、无故黑屏等技术层面问题,作品无角标、台标、水印、Logo和广告植入等,视频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

参与方式

1.参赛选手请于4月30日前报名,扫描“寻美昌邑·我的家乡我代言”抖音短视频大赛活动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后期主办方将不定期组织报名参赛人员开展集中采风活动。

活动报名二维码

2.参赛选手将参赛作品自行发布至抖音视频平台。参赛作品须加话题#寻美昌邑,并@寻美昌邑(抖音号:xmcy521)即视为参赛成功。请确保您的作品正确发布至该话题下,否则视为参赛失败。

“寻美昌邑”抖音号

评选办法

参赛视频点赞、评论、转发累计数量超过 2000 即可入围,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包括影响力评分和专业评分两个部分。其中,影响力评分占比40%,综合考虑点赞、转发、评论等量化指标;专业评分占比60%,依据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认可度等作出评价。总分100分,其中:点赞数量占20分,评论数量占10分,转发数量占10分,评审团评分占60分。

1.点赞数量分值。第1名得20分,第2-4名得16分,第5-10名得12分,第11-30名得8分,第31名以后得4分;

2.评论数量分值。第1名得10分,第2-4名得8分,第5-10名得6分,第11-30名得4分,第31名以后得2分;  

3.转发数量分值。第1名得10分,第2-4名得8分,第5-10名得6分,第11-30名得4分,第31名以后得2分;

4.评审团评分分值。第1名得60分,第2-4名得48分,第5-10名得36分,第11-30名得24分,第31名以后得12分。

评审团由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市新媒体协会评委共同组成。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

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

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

精美纪念品1份+荣誉证书

活动声明

1.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作品,拍摄内容拒绝低俗庸俗作品和反动暴力内容,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传统文化,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活动主办方无关,由参赛者自己承担。如发现有明显商业推广目的或存在刷流量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每名参赛者可上传多个短视频至抖音,但只能选取点赞、评论、转发累计数量总数最高的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归属权为参赛者所有,报名并提交作品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活动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使用权,用于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公益宣传等其他用途,不再另计稿酬。

5.征集作品期间,主办单位将精选部分投稿作品,按照边征集边展播的方式,在“寻美昌邑”抖音号、“爱昌邑”APP和“昌邑融媒”视频号上展播。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如有问题,请在“寻美昌邑”抖音号留言,或拨打市新联会联络处电话5125256。

—END—

既然看到这里了,请再动动手指点亮右下角的“在看”哦!

欢迎关注

昌邑市文化和旅游局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