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
2023年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奎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含)以后出生);
(七)报考定向岗位的须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从奎文区入伍或符合奎文区接收安置条件(以奎文区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山东省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山东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为服务奎文区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为服务奎文区人员或奎文区生源人员。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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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否则不予聘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初审及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与省属事业单位使用同一报名系统,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023年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023年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023年2月26日16:00
奎文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023年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奎文区政府网站、奎文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奎文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套)、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聘证明。
4.“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奎文区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以及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5.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奎文区政府网站、奎文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奎文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6-6026889、6026858;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6-6026868;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8272090。
附件:2023年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扫码查看)
奎文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青州
2023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州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无特别说明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青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从青州市入伍或符合青州市接收安置条件(以青州市民政局或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材料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报考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定向岗位的,工作经历、年龄、学历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1.青州市在职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网上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网上初审的不能改报。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上面有考场地点、考试时间、准考证号等重要信息,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等参加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部门(单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公布。
资格复审人选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主要如下:
1.笔试准考证2份,《报名登记表》1份(准考证打印时间内,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各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最晚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1)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青州市民政部门或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2)报考面向青州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在职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的证明并附有关任职文件。
5.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公布。
(四)面试
面试参加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发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专业素质。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予以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冠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3822718(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2023年青州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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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寿光
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寿光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记载的所学专业相一致)等条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六)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寿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寿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材料提报要求,通过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1.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的审核。凡发现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涂改)、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或历史状况不清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凡发现涉嫌以不实学历信息报考、违规异地高考、学习工作经历交叉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考察发现,考察人选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加试成绩确定。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寿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部分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相关岗位已在《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备注栏中注明。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电话:0536-5298519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单位)电话:0536-5222419
其他单位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536-5110555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6-5221228。
附件:
1.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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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昌邑
昌邑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昌邑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昌邑生源或是在昌邑服务的我省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昌邑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八)从昌邑市入伍或符合昌邑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材料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否则不予聘用。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不得应聘: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控制总量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昌邑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特别提醒: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主管机关介绍有关情况,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避免出现反复修改、补充信息的情况。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提醒注意: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 —2月26日16: 00
招聘主管机关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 —2月27日16: 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下同)予以公布。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改报或因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各一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还需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以及户籍等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等材料。
6.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博物馆文博岗位、文化馆戏曲演员和舞蹈表演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结束时间根据考务安排确定。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七)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
此次招聘,成立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邑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请参加招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1558。
附件:昌邑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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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高密
2023年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高密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经研究,为市直和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为市直和镇街事业单位招聘42人,详见《2023年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六)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七)定向岗位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高密市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密户籍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2.具有5年以上高密市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的定向岗位,工作经历、年龄、学历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1)在职且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2届;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高密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高密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2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5.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新疆户籍或新疆生源毕业生可应聘定向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八)下列情形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其他
1.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高密市市民之家7号楼65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笔试
(一)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准考证作为进入考场的必备证件之一,附有考场地点、考号等重要信息,且笔试当天考场无法提供打印准考证服务,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时带至考场。
(二)笔试时间
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内容
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考场等信息详见准考证。为保证招聘人员能力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五、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的需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户籍等证明材料。
4.应聘定向5年以上高密市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岗位的,还需提供被高密市镇街事业单位聘用的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等。
5.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高密市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等证明材料。
6.应聘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在职且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2届的证明材料。
7.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开。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的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岗位需求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比例为1:3,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入面试范围。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百分制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该岗位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详见面试通知)。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整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按照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信息不实(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通过考察。
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年(含试用期)。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高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十、其他事项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和简章解释,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高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3年高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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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潍坊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刘靖雯
审核:卞奕龙、杨勇、贾春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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