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朱某强 李某青被公开悬赏!_悬赏_青州市_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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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2014)鲁民一终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中,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开征集以下 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朱敬强,男,汉族,1967年12月25日出生,住青州市夏庄后巷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721196712254393。

被执行人:李瑞青,女,汉族,1971年3月5日出生,住青州市夏庄后巷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721197103054868。

执行案号:(2017)鲁0781执2628号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6000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受理费、保全费。

悬赏金额:对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据此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即2023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在此期间,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工作人员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信息;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仅对最先提供线索者登记信息。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对提供信息属实并据此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执行到位后30日内兑现奖金。

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6-3225175

青州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8日

来源:青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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