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问政平台上有网友提出问题:“因需在金宇家具城购买家具,目前不发货不退款不接听电话,希望有关部门紧急处理,需重新购买家具搬家,家里有婴儿,需要晾晒家具,已耽误近50天,影响入住,只能租房,希望为弱势群体考虑。”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八条:第六项和第八项中对于“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以及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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