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诺诚游戏法 朱骏超 姚伊新
一周说「法」系列文章将搜集当期游戏行业的相关资讯,并以法律角度进行盘点和解读。
01
未成年人起诉猎游退款,
法院判决驳回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未成年人游戏陪练请求退还游戏充值的案件。法院生效裁判认为:
小A在某公司运营的某APP实名注册账号并使用,双方成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小A在案涉充值消费期间是否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A从2020年6月开始在某APP充值消费,此时已年满十六周岁。小A通过某APP充值消费的同时,亦通过在该APP中成为“猎人”角色为其他用户提供陪练服务、交易游戏技能获得收益。
因此,小A充值、消费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有效,对于其要求某公司退还充值款、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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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诚评论:
据披露,本案所涉APP为“猎游”,主打语音交友和游戏陪练。用户可以通过线上下单进行游戏约玩,充值“猎游币”自由购买虚拟礼物,也申请开通“猎人”资格,提供有偿的游戏技能交易服务。
通常情况下,未经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称的费用,如果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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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从年龄来看,小A虽系未成年人,但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通过劳动获取收入的过程体现了小A较高的认知能力、智力和沟通能力,实际上已经不逊于成年人,其在平台上的充值付费行为完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相匹配。
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看,如果一方面允许小A在平台提供服务获得高额收入,一方面又以小A系未成年人为由要求平台退还小A在该平台的消费款项,显然是不公平的。
在此类复合型游戏语音交友平台上,若平台允许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则需要从两方面进行考量:
1、获取报酬。若平台允许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成为“陪玩”“厅主”“公会长”等可能从平台中获取收入的角色,应当通过《用户协议》或其他平台服务协议,对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内容作出明确约定。
同时,建议平台按照《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出具电子“知情同意书”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2、充值消费。对16-18周岁且从平台获取报酬的未成年人充值消费问题,平台应当区别对待。
首先,对于从平台获得报酬较多的用户(如本案),可以视其为成年用户,允许其正常充值消费。
对于从平台获取报酬较少的用户,应当遵守《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要求,禁止其参与充值消费。对报酬多少的判断可以参考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02
回收游戏币定性为赌博
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通过网络游戏平台的上、下分代理形式组织不特定多人参与网络赌博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3月,柳某设立工作室,雇佣被告人董某弟、韦某、刘某平,利用电脑、手机、银行卡,专门从事网络游戏平台的上、下分代理(俗称银商代理)。
被告人通过网络联系,利用网络游戏平台的代理权限,以微信、支付宝中的红包、转账等方式为网络游戏玩家提供人民币与游戏币之间的兑换服务,违反规定以人民币向游戏玩家回收游戏币,并通过购买、销售、回收的不同兑换比例赚取差价,以此方式组织不特定多人参与网络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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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弟、韦某、刘某平的行为均构成赌博罪。被告人董某弟、韦某、刘某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均可从轻处罚。
综合上述情节,结合审前社会调查情况,对被告人韦某、刘某平可适用缓刑。遂判决:被告人董某弟、韦某、刘某平犯赌博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诺诚评论:
聚众赌博一般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赌博人员相对固定,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
根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本案中,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利用自己掌握的网络游戏平台信息,提供上下分代理服务,纠集、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参赌人数和赌资数额达到“聚众赌博”标准,构成赌博罪。
03
韩国立法必须公示概率,
违者最高2年监禁
2月27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了要求游戏进行概率公示信息披露的《游戏产业法》修正案。该修正案拟定宽限期为一年,最早或将于2024年上半年正式生效。
在当天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国会以182票中,180票赞成、2票弃权通过了游戏产业振兴法(备选)的部分修正案。重点内容是强制游戏厂商公开游戏内抽卡玩法的获奖概率信息。
截止修正案通过前,韩国法律中没有强制要求游戏厂商履行概率公示义务的法律法规,概率公示与否也大多靠游戏厂商的行业自律。而随着游戏用户对抽取概率不透明的反对情绪愈演愈烈,游戏公司通过自律提供了概率类物品的公示信息,也多次出现概率操纵的争议。
概率公示的要求
本次通过的修正案中,于《游戏产业法》第2条第11款首次明确了“概率类物品”的定义,即游戏用户直接或间接付费购买的游戏物品【包括通过组合付费获得的游戏物品(指在游戏中为推进游戏而使用的道具)和免费获得的游戏物品】,其具体类型、效果和性能由偶然因素决定。
1、概率公示的位置
根据新《游戏产业法》第33条第2项:自2024年3月起,制作、发行、提供游戏者必须在每个游戏产品、首页、广告、宣传品中展示抽取概率信息。
2、概率公示的准确性
游戏厂商必须保证概率公示的准确性,关于如何依法监管准确性,文化、体育和旅游部表示将在实施条例中加以完善。
3、违法后果
根据《游戏产业法》,如果违反公示义务,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长可以向分发或提供游戏产品的主体发出纠正命令。拒不整改者将,被处以最高两年的监禁和最高 2000 万韩元的罚款。
04
英国发布未成年人游戏
保护建议
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游戏内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以便游戏开发者在游戏中保护未成年人并遵守数据保护法。
此类建议确保游戏符合儿童守则的要求,并帮助在游戏设计时融入数据保护的考虑。儿童守则是针对可能被儿童访问的在线服务的实践守则,并解释了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UK GDPR)如何适用于使用数字服务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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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布的建议适用于游戏开发者和游戏运营者,包括:
2.确保游戏不损害儿童的健康和福祉,引入检查点、自动定期保存进度或游戏比赛间的休息,包括适龄的提示,以鼓励玩家从长时间的游戏中休息,或帮助他们从长时间的游戏中脱离出来,而不感到有压力继续玩下去或害怕错过。
3.默认关闭用于营销的行为分析,并且只有在获得玩家(或13岁以下儿童的父母/监护人的同意)。如果儿童选择接收广告,采取措施控制或监测产品放置、广告或赞助安排,包括在社区服务器内(如果儿童可以从游戏内进入社区服务器)。
4.不鼓励使用“诱导技术”来鼓励儿童做出不良的隐私决定,包括审查向儿童推销社交媒体竞赛和伙伴关系,以及鼓励儿童因害怕错过奖励而创建社交媒体账户。
英国游戏内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完整内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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