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起因门钥匙忘拔引发的家庭悲剧_周某_出租屋_钥匙

你或许有过忘记带钥匙的经历,甚至还曾有过忘拔钥匙的经历,事后心中一紧,又庆幸自己及时发现。众所周知,门锁的出现是为了防小偷,防止有人不怀好意,而现如今各类门锁五花八门,无不打着“安全”的旗号,但有些悲剧的发生,却有可能是缘于一次疏忽。

2014年7月5日,敬业的女医生周某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旷工”了,但由于周某的口碑很好,同在一所医院工作的葛医生与周某是大学同学,平日里来往也比较多。因此葛医生担心周某出了什么事情,便拔打了周某的电话,还去到了周某的出租屋找人,但却是电话打不通,出租屋也没人来开门。

葛医生怀疑好友遭遇了不测,随即报警,经调查,周某在7月6日要去到金城江参加函授考试,但周某便没有现身,之后民警和法医合法进入周某的出租屋调查取证,发现周某的钱包和钥匙都不见了,但电脑还在,最后一次关机是7月4日晚上二十三点零六分,屋内还有一枚成年男性的裸足脚印。

法医则认为,周某曾遭受过惊吓,从而导致尿失禁,又或者是因为窒息而导致尿失禁的缘故,床铺上留下了一大块尿斑。

并且通过调查周某的社会关系,发现她并无亲密的男性好友,属于独居,房东有不在场证明。

不过不久后,警方在距离周某出租屋数公里外的一条沟渠中找到了她的尸体,然后通过沿途的监控,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周某的邻居温某。温某被刑事拘留后,很快就供述出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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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是云南人,在一个月前,他与女朋友从云南来到了广西大化,租住在周某的隔壁,但由于缺乏经营管理,温某的生意并没有做起来,钱却是花的差不多了,温某心里面愁,偶尔会买瓶酒喝。在7月4日晚上,温某下楼扔垃圾顺路买酒,但却发现邻居忘了拔钥匙,钥匙就挂在门上。

温某心生恶念,打算潜入邻居家盗窃,但周某租住的出租屋并不大,这几天她一直在备考,精神也是比较紧张的,就被周某的动静给吵醒了。而温某发现自己的行为暴露,害怕周某大喊大叫,又害怕周某之后报警,温某当即就窜到周某的面前,捂住了周某的嘴巴。

尽管周某奋力挣扎,但力气比作为男性的温某小太多了,最终窒息身亡。当周某一动不动时,温某才发觉对方已没了呼吸,然而温某首先想的并不是自首,而是把周某的尸体装进了塑料编织袋,抛到了沟渠,企图逃过法律的制裁。

而在我国刑法中,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在该案中,温某意图盗窃,潜入周某的出租屋内,原本是涉嫌入室盗窃罪,但入室盗窃罪和入室抢劫罪极易转化,如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就转化为了入室抢劫罪;入室盗窃致人死亡以抢劫罪论处,抢劫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值得了解的是,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中,虽然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杀人是劫取财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

人有好坏之人,有人遵纪守法,即使看到别人家门上插着钥匙,会出言告知;但也有人,不是非常有道德,看到领居家忘了拔钥匙,便生出入室盗窃的想法,结果却是害人害己。也许温某并没有想过自己要成为一个杀人犯,背负恶名,但因为一时生出不好的想法,结果却导致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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