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第八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_公司_香港_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已于 2023年4月12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上刊登:

1、中国货币网,;

2、上海清算所网站,。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名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为港币2000万元整,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港币1.2亿元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香港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国金香港的竞争实力,稳步发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港业务,增加经营收益,国金香港拟向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永隆银行”)申请银行贷款,公司拟通过内保外贷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展开全文

2023年3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成都分行”) 签订《担保合作协议(适用于银行担保项下--跨境融资性保函)》(以下简称“招商保函合同”),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招商成都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香港向招商永隆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近日,招商成都分行向招商永隆银行开出备用信用证,金额港币2000万元整,期限1年。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就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共同或分别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监管部门核准/无异议(如需)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7月5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的《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有关情况的函》(机构部函[2021]2076号),知悉公司为子公司国金香港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函告公司应遵照相关规定扣减净资本,并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资金划转等有关手续。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及其财务数据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港币

公司负责人:张 静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5楼2505-06室

经营范围: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目前,国金香港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及交易业务(为股票和期货产品提供交易服务);投资银行业务(股票承销和财务顾问)和资产管理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港币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国金香港系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00%的权益。

国金香港系公司开展国际化业务的平台,持有香港证监会所规管的第1类牌照:证券交易;第2类牌照: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牌照: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牌照: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9类牌照:提供资产管理。另外国金香港于2013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RQFII资格,获批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三、 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按照公司与招商成都分行签署的保函合同条款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招商成都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为港币2000万元整,期限为保函/备用信用证开出之日起一年。

招商成都分行同意为国金香港向招商永隆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港币贷款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并在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若备用信用证项下出现受益人对开证行的索赔,开证行有权根据国际惯例及自身业务规定独立判断索赔要求以及索赔金额是否符合备用信用证对外赔付的约定,开证行对外赔付时,无须事先征得申请人(我公司)的同意,且因履行保证义务需要而产生的垫款,开证行有权向申请人追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董事会认为国金香港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国金香港提供内保外贷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独立董事已就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内保外贷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

五、 累计对外或对子公司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全部是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净资本或融资担保),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约5.85%;实际发生的对子公司融资担保余额为港币1.2亿元,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约0.35%(按9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1港元对人民币0.90444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或对子公司担保/反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石鸿昕女士提交的辞呈。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因,石鸿昕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石鸿昕女士向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无任何与辞任有关而需让公司股东知悉的事宜,无需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负担之任何私人责任,与公司之间无任何分歧而导致其辞职的事宜。

石鸿昕女士历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和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和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创建和业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石鸿昕女士在上述岗位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