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工管旅管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_复试_考生_成绩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以及《云南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平公正。

二、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复试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类别化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面试分多组进行,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3、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院和校纪委的监督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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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试过程将全程视频记录。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专家组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考核。

采取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的方式开展工作。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在2023年4月1日前完成,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五、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2、达到复试线的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信息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3、达到复试线的考生,请在2023年3月23日12:00前加入到对应专业的一志愿上线考生QQ群,入群请备注信息: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

六、复试工作实施

(一)资格审查

在面试当天,考生须先接受资格审查,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复试通知书。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5、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政审表)》(附件1),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7、《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8、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书》(附件3)。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提交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背景评估表(仅工商管理硕士,包括01方向-MBA、02方向-EMBA需要提交。)(附件4)。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及英语听说能力,以及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政治考试采用命题论文形式(附件7),为通过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政治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政治理论题目必须由个人独立完成,如被发现有抄袭行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论文题目将由我校政治课教师命题、批改,必须为手写稿,在A4纸上撰写。考生在资格审查时一并上交论文,方可进行下一环节。逾期不交者,政治考试成绩记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两部分内容。其中,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占80%,英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以上各部分成绩均以100分计算,在计算复试成绩时进行折算。

3、MEM、MPAcc、MTA复试有专业课笔试要求,MEM专业课笔试科目为《工程管理基础》,MPAcc专业课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MTA专业课笔试科目为《基础旅游学》。专业课笔试均采用传统闭卷模式考核,为通过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提交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逾期不交者,考试成绩记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另考生须个人独立完成考试,如被发现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面试形式

1、面试以线下形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2、面试环节

面试由考官根据考生背景及综合素质面试题库的题目随机提问,共同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并由专业考官独立打分。英语听说能力由英语考官根据英语面试题库提问并独立打分。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时加试1题专业知识考题,此加试题目不计入复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1、面试评分标准

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 100分,由专业考官综合直接评分。

英语听说能力100分,要求理解准确、词汇、语法得当、表达清晰、流利、表述内容丰富、合理,由外语考官综合直接评分。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占80%,英语成绩占2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3、计算公式

满足前提条件(专业课笔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下列公式计算复试成绩和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80%+英语成绩*20%。

(五)综合成绩计算

1、MEM、MPAcc、MTA:同时满足前提条件(专业课笔试成绩合格,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合格,面试成绩大于等于60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2、工商管理硕士(01方向-MBA、02方向-EMBA):同时满足前提条件(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合格,面试成绩大于等于60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3、工商管理硕士(01方向-MBA、02方向-EMBA)、MTA、MEM、MPAcc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权重为40%。

4、计算公式

工商管理硕士(01方向-MBA、02方向-EMBA)、MTA、MEM、MPAcc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成绩/3(满分300分,折算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六)对考生诚信复试的其他要求

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发拟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另行公布),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

八、录取

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有关要求进行申请,详见录取材料。

(四)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到报考专业复试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申诉渠道

电话:0871-65034545

电子邮箱:emba@ynu.edu.cn

部门: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文津楼B座411室

邮编:650091

十一、本办法由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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