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可好?为何农村老年人丧偶后自发主张“走婚”的多_走婚_泸沽湖_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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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婚可好
  • 为何农村老年人丧偶后自发主张“走婚”的多
  • 云南哪里实行的是走婚

走婚可好

走婚一直是众多男人和女人们谈论的神密话题,也是众多男人们梦想的婚姻方式。走婚是否适合?我们慢慢说起。

一、走婚的民族

走婚是云南云南摩梭族的传统风俗。摩梭人是母系社会,走婚是摩梭人最具代表性的婚俗,摩梭人生活在云南省西北,四川、云南交界处风光秀丽的丽江市泸沽湖畔,人口约五万,有自己的本民族语言,但没有文字,属纳西族一支。

二、走婚的特点

  • 女性和男性均不结婚,除非是家族需要女性继后或男性劳动力才会娶妻或招婿。
  • 青年女男日间多为集体活动,透过歌唱、舞蹈向心上人表达心意,具有感情基础后,二人均同意,可以进行走婚。
  • 走婚时,男方只能在入夜后偷偷潜入女方花楼(即女方房间),与女方同床后,天亮之前离开。
  • 走婚只依赖感情,与经济等一切外界条件均无关。走婚时摩梭人常以苏里玛酒为饮品。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
  • 二人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男方不需负担,但父亲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
  • 走婚的男女分手后,仍可以自由与其他人重新进行走婚。

三、走婚有违民法典婚姻家庭篇(2021年1月实施)条文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四、向走婚说NO

有关走婚,个人认为不能普遍推广。离开摩梭族的走婚有违道德,违背婚姻法,夫妻本身就是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依法结合的伴侣,应该以家庭的方式来组成重要社会的重要一环,但是走婚就违背了这一定义,和男女朋友甚至一半朋友都没什么区别,夫妻都不生活在一起了,那谁还会相信爱情?可以因为经济原因裸婚,但是不能走婚,这样两个人之间没了特殊的感情联系,难以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感情自然也会淡。况且,这和分居又能有多大区别,夫妻双方一般分居两年感情不和就好申请离婚的,那要是一方因联系少出轨了或感情越来越淡化怎么办?另一方岂不是天大的荒唐事?

五、结语

以走婚为目的的婚姻不叫婚姻,离开摩梭族的走婚有违道德,违背婚姻法。有走婚想法的男人们就全当做梦吧!

友友们对走婚怎么看?请发表评论。

(以上内容有摘引网络,若侵权联系可删)

为何农村老年人丧偶后自发主张“走婚”的多

谢谢邀请。

一、我不认为是农村老年人丧偶后自发主张“走婚”的多 ,反而是城市老人丧偶后“走婚”的多。这是因为,农村人相对保守一些,群众舆论圧力大一些,所以,“走婚”的少,我还没看到过。再说,农村人和农村人“走婚”,没有经济利益的诱惑,一般不会“走婚”,要嘛就正式结婚。

二、城市丧偶老人“走婚”的多。

一种是双方是职工、都有退休金,互相看对眼了就合伙过日子了,要嘛女方到男方家来,要嘛男方到女方家去,或是两处轮流住。他们不领结婚证,双方感情好,就持续“走婚”走下去,一旦不相融冾了就自动和平分离,又不要办什么离婚手续,又没有财産纠纷。

另一种是职工与非职工“走婚”,这多半是城市的退休职工同农村的妇女“走婚”,他们也不办结婚手续,也是互相看对眼了女方就住到男方家来了。这,多半是男大女小,甚至有相差一、二十岁的。

这种“走婚”后遗症比较大,多半是女方受害,待服侍到老头子过世时,儿女们将其净身出户,白白服侍老头子一、二十年,什么也捞不着。由于没有结婚证,官司都无法打,总是哭哭啼啼回农村去。(我就见过三个这样的人)

后来,农村人学聪明了,“走婚”期内,除了吃穿用以外,要求男方每月给女方存一笔钱,过去是500~800元,现在涨到了1000元以上。这样,一年就有10000多元,服侍十年就有10多万,二十年就有20多万元,老头子死了她有这笔钱可以度晚年了。

这种“走婚”的方式是对还是错,全由社会来评说!

(图片来自网络)

云南哪里实行的是走婚

云南哪里实行的是走婚?

2016年我和同事去了一趟“艳遇之都”泸沽湖,参加了一场“走婚”。我没有“走”到媳妇,我的同事“走”了一个媳妇回来。

一、泸沽湖到底在哪里?归谁管?

其实,人们传说中走婚的“泸沽湖”,不仅仅是云南的。它是四川省和云南省共同拥有的一个湖泊,四川占2/3,云南占1/3。但是云南一侧湖岸线要比四川的湖岸线长得多。

泸沽湖以前叫“鲁窟海子”,当地人俗称“亮海”。泸沽湖距丽江古城200公里左右,距西昌市258公里。湖中有5个全岛、三个半岛和一个海堤连岛,形态各异,翠绿如玉。泸沽湖风景优美,再加上这些年云南大搞旅游开发,以“享受慢时光”为口号,将昆明——大理——丽江——泸沽湖——香格里拉一线打造成了一条旅游专线,是游客必到的打卡地。

二、泸沽湖畔住着哪些人?

泸沽湖畔的原始居民是“纳西族摩梭人”,就是我们现在称呼的“摩梭族人”。因为历史传统的原因,摩梭族人婚姻风俗很独特,用咱们中学课本上说的话就是“母系氏族社会”。女子是家庭之主,不像其他地方以男性为家庭血缘,这个地方的家庭成员血缘,均为母系血统。所以,在当地的一个家庭成员中,祖辈只有外祖母及其兄弟姐妹,母辈只有母亲,舅舅和姨母,没有咱们正常印象中的爷爷、奶奶、叔叔、伯父之类。

三、我和同事去泸沽湖,参加当地的“走婚”活动,同事领了一个媳妇回来。

2016年,我和同事同事张浩宇、勒排麻锐、孟菲菲到云南旅游。我们在昆明租了一辆车,沿着事先规划好的路线,自驾到大理、丽江、泸沽湖、香格里拉旅游。在其他地方的经历不说了,只说泸沽湖。

我们8月11日中午到达泸沽湖,先是在泸沽湖里划了半天猪槽船,又在当地人家里,用他们的大火塘每人烤了一个洋芋吃了。傍晚的时候,我们在泸沽湖草海里的“走婚桥”上徜徉了两个多小时。

“走婚桥”,泸沽湖著名的旅游打卡地。那是一座总长300多米的木桥,它不仅是当地居民的交通通道,更是当地摩梭族人走婚的通道。

摩梭族人走婚制度由来已久。白天,摩梭族男女各干各的活,很少单独相处。只有在晚上聚会的时候,他们才用唱歌、跳舞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爱慕之情。

一个摩梭族男子如果对一个摩梭族女子中意,而该女子又有那个意思,晚上这个男子就会骑马到该女子的竹楼里和她相会。

到达这个女子的竹楼以后,男子把马拴在楼下,把自己的帽子或者其他有代表性的物品挂在竹楼旁边,以表示“里面有人了”,然后爬窗户进去(绝对不能走正门)。天亮之前,该男子必须悄悄地离开,这次可以走正门。

经过几次相会,如果双方不中意,男子就不会再来(或者不允许来)。如果双方中意,男子就可以到该女子家里相聚,直到他们的孩子出生满月以后,该男子就公开举办家宴,公开入住女方家里。

这个“父亲”在这里是没有家庭地位的。他们的孩子是随女方姓的,也只认他(她)的母亲、舅舅、姥爷、姥姥,没有“父亲”或“爸爸”的概念。那,这个爬窗户进去的青年是谁?答案是这个“孩子母亲的情人”,不是她丈夫。所以说,摩梭族的走婚制度,也叫“阿夏情人制度”。

有友友要问:“我是不是可以把这个中意的摩梭族女子领走?”

答案是:“理论上可以”。

泸沽湖的夜晚十分热闹,“走婚”这个节目自然少不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都很有兴致参加。我们也一样,男女分开,围着篝火相互唱歌跳舞,对意中人表达心中的爱慕。

我中意的是勒排麻锐,于是我就不断地给她唱我那些五音不全的歌。到了篝火快燃尽的时候,勒排麻锐先走了,我稍微准备了一下,爬她的竹楼去了(以下省略500字)。天快亮的时候,我从勒排麻锐竹楼的正门出来了,算是完成了这次“走婚”仪式。洗刷以后,就去叫勒排麻锐下楼吃饭。

当我和勒排麻锐到了孟菲菲的竹楼里的时候,发现只有孟菲菲一人在独守空房。原来张浩宇这个家伙昨天夜里没有爬孟菲菲的竹楼,不知道他昨天晚上去哪里了。

我们吃过早餐以后,张浩宇不但回来了,他还带回来了一个很漂亮的姑娘!这让我、勒排麻锐、孟菲菲都差点惊掉了下巴。

以后的几天,我们一行五人(多了一个张浩宇带回来的姑娘)又一起逛了香格里拉,一路上的行程也很愉快。

回到大理以后,我们准备返回山东。

我实在忍不住了:“张浩宇,你准备把这个走婚走来的摩梭族姑娘带走,是吗?”

张浩宇这才向我们坦白交代:“这个姑娘不是摩梭族女孩,她是四川的汉族姑娘。我们是网友,已经交往一年多了,彼此很谈得来,这次来泸沽湖之前我们就约好了在此见面,现在我想带她回山东老家见我的父母”。

泸沽湖摩梭族的“走婚”制度,是当地旅游的一大特色。现在的摩梭族人的婚姻制度,也早已不是以前固有的模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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