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泗水二手房买卖中介公司双重收取中介费,网友表示目前房产二手房市场仍然占据一定的优势,二手房买卖的交易也在正常维持,但现中介公司在二手房市场上收取双重中介费的事宜,是否合情合法,所谓的双重收取中介费指:收取卖方(房东)的中介费,又要收取买方的中介费,请问是否合情合理?有关部门请调查落实!为什么会存在双重收费的原因,给我们百姓一个说法,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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