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再推惠民政策 降低首付比例延长贷款期限_贷款_提取_住房公积金

大连公积金第二批“双十条”惠民政策密集而至,《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4月7日起正式实施。

对接购房人新需求,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提取方面,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租房提取最高额度限制;贷款方面,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不受“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

降低购房成本,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贷款,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贷款类型。

减轻还贷压力,调整二手房贷款期限。将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延长至“不超过50年”,意味着房龄20年以内的二手房,可以享受和新房一样的贷款年限,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

放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条件,解决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公积金问题。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销户提取。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微信、网厅等线上渠道办理,无须返回大连。

目前,大连公积金“双十条”其他政策措施正在加快推进,力争尽早落地,让企业及职工群众及时享受新政利好。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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