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 9 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敞口为人民币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最终以浦发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能达通信”)拟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已履行上述子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年5月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4、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5、注册资本:181,607.9691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无线电通讯器材软件的技术开发;通信工程的咨询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开发、销售数码产品;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不含限制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手机、通讯类产品、电子类产品、执法记录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深圳海能达通信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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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最新的信用等级为AA-。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经审计的单体报表数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被担保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 9,000 万元
5、担保范围:担保合同所述之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担保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7,500.00。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500.00万元(本数据不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人民币46,49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7.5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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