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和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分别收到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丰城东鹏、澧县新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丰城东鹏、澧县新鹏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内(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丰城东鹏、澧县新鹏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其2022年业绩产生影响,对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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