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助力“物联网+执行”_封条_查封_被执行人

3月22日,靖江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首次启用电子封条,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

被执行人为靖江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将价值较高的激光镭射机床藏匿于其典租的车间内。发现该财产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赶至该车间查封设备,经向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确定该镭射激光机床确系被执行人所有,执行干警当即采取查封措施,为保证查封财产安全,执行干警决定启用电子封条对设备进行查封。

执行干警介绍,传统纸质封条存在容易脱落、易被撕毁且难以取证等问题,“电子封条”更让人放心,它能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可对查封的涉案物品实施有效“锁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法院查封的房产、车辆等,或者随意搬运已查封的动产。此外,电子封条还可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触碰或破坏封条时,该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拍下破坏者的照片,实时传输至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进行留存。

“电子封条”的启用,是靖江法院开展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为主的智慧法院建设的有益探索,它以“司法+技术”为手段,起到了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彰显司法权威的办案效果。下一步,靖江法院将加快推广“物联网+执行”,加强电子封条、电子监管系统的实际应用,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王毅 叶丽莉)

编辑:李小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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