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层起诉一楼不同意加装电梯,法院判一楼败诉:真相很残酷!_电梯_业主_一楼

四川省米易县一个破旧小区的住户,因“电梯加装”闹上了法庭,一楼业主不同意加装,三至六楼的业主把一楼业主告了。一楼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可以理解的,因为会影响自己房间的采光、通风,噪音等问题干扰自己的生活,而且还有电梯产生的电费、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这也是全国老旧小区遇到的普遍现象。一楼业主和其他楼层业主的利益,如何平衡?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社区惠民的一项好政策。一楼业主该不该收电梯费呢?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一楼业主拒交电梯费,导致电梯没有办法安装,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享受不到惠民福利!

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本来是服务小区的人员,提升生活质量,但是一楼业主不坐电梯,而且还影响他们的生活。

影响一楼业主主要体验在以下方面:

1、电梯噪音,每天运行,影响一楼休息,尤其是老年人睡眠质量不好,干扰他们的生活。

2、加装电梯,影响房间的光线,下午要提前开灯,浪费他们的电费。

3、一楼业主不坐电梯,还要缴纳电梯费,增加日常开销。

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会影响改变房屋的价值,之前的五楼、六楼高楼层因为有了电梯会使房价升值,而一楼的房子反而会贬值。

因此,一楼业主,拒绝缴纳电梯费,也是符合情理的,而且安装电梯业影响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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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社区惠民的一项好政策,这里的惠民是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有以下好处:

1、3楼以上业主,出行方便,尤其是家里有老人和儿童的,提供许多便利。

2、3楼以上用户,搬家或者购买大型物品,不用像之前那样,要搬家公司抬上去,或者自己家人抬大型物品。

3、房屋出租,有电梯,提高出租率,提高出租价格。

4、抬高房屋的价格,假如要卖房,有电梯的楼房比没有电梯的楼房价格高,而且很容易卖,也是一个卖点。

5、楼顶晒衣服很方便,没有电梯,爬楼梯去顶层,比较辛苦,这样对所有的用户提供方便。

根据以上因素,社区建议对旧小区进行改造,安装电梯,也是为了小区考虑。

但是从物业公司的立场来说,物业公司,要招聘物业员工管理,请清洁工每天打扫卫生,电梯坏了,还要找电梯公司维修,电梯每天运作电费,这些都是需要许多费用。

而且电梯是楼房的小区的公共设施,日常管理和维修费用,电梯每天运作电费本来就应该由业主缴纳,假如业主不缴纳,难道还要物业公司自己承担吗?

四川省米易县一个破旧小区的住户,一楼业主拒绝加装电梯,高层业主起诉一楼业主,法院判决一楼败诉,理由是:大部分人同意了!

根据《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增设电梯应征得所在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电梯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处置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策。

所以,并不是“一楼不同意装,就不能装”。

也就是说,法律上并非要求所有人都同意方可加装电梯。

只要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

因此法院判定一楼业主败诉。

但是如果仅仅是因为多数人同意,就判一楼败诉,则有商榷的余地。不能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生活中我们做人做事,都是要有同理心的,相互理解,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要有共情心。多数业主同意,只代表大部分业主的民意,但是不代表全部业主的民意。多数人的暴政,也是需要警惕的。

今天如果你是多数人,而你同意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明天你也有可能就是少数人,你就会被牺牲了。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是惠民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确保惠及所有人,而不是牺牲少数人利益,去方便大多数的利益。

一楼业主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应当考虑到楼上的老人、孩子出入不便的实际困难。

楼上业主在考虑自己便利的同时,应该考虑一楼业主利益受损的事实。

加装电梯,方便了楼上的业主,而且他们的房子也可能因此而升值,楼上业主可有想过让出一部分升值的利益,来弥补一楼住户的损失呢?

如果高层业主受益者不同意,就不应该强迫一楼业主接受损失。

当初业主在买房的时候,楼上的业主就已经接受了没电梯的事实,如果加装电梯遭到反对,就应该想法解决自己的问题,要么克服困难,要么选择另外有电梯的住房,而不是绑架一楼业主。

或许大多数人都会考虑如何去通过货币,补偿一楼业主的损失,直到双方协商同意为止,这件事也不至于闹到法庭。

还有一个问题,一楼业主不会坐电梯,不仅仅影响到采光,通风,噪音,房间价值下降等因素,还有电梯每天运行需要电费的。

一楼业主虽然败诉了,但是要交电梯费用是不合理的,最后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一致商量决定:一楼用户不再交电梯安装以及使用费,这个费用全部由其它楼层平摊!

对于这个商议结果,也在意料之中的。

平心而论,一楼的用户确实没有使用电梯的必要,高层住户理应多承担一些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为什么一楼的业主要缴纳电梯费呢?

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1、《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中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了管理服务,业主就应该给物业公司管理费。

电梯是日常使用最多的设施之一,需要清洁,管理,维护,维修等活动,这些是要求业主承担这些费用的。

无论一楼的业主,是否使用电梯,电梯每天还是需要正常运行,正常运行就需要清洁阿姨每天打扫,需要物业管理人员找专业人士进行保养,维修,因此一楼的业主也要缴纳这些费用。

2、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也提到关于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而电梯就属于公共设施设备。

因此电梯和小区的路灯,绿化等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业主对于电梯有使用权,就不能因为平时不使用电梯而拒交电梯费。

3、《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1)、小区的电梯里面,通道里面,有广告商进入,广告商给的费用,就是额外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2)、小区的花园通道边上,比如天天一泉矿泉水,自动面包销售机器,自动饮料销售机器,他们入住要缴纳费用,属于业主共有。

(3)、经常有一些商家到小区搞活动,缴纳的费用,属于业主共有。

以上这些额外收益,全部属于业主共有。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这些额外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一楼的业主也许没有使用电梯,小区通道边上,公共活动区,但是一起享有了这些额外收益,就应该每月缴纳电梯费。

通过以上法律法规,物业按照规定,制定管理办法,收取相关费用。

也是为了维持小区的正常服务,提供每一位业主生活的便利。

因此每一位业主要缴纳费用,来维持小区的正常活动。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要增加电梯费,要增加电费,怎么解决一楼业主的问题呢?

1、面对一楼不用电梯,或者偶尔使用电梯,也是实情,要理解一楼业主的心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收费标准。

按照阶梯收费,根据楼层不同,从一楼到顶楼,分不同的比例定制收费标准。

比如,1楼免交电梯费,2-3楼交50%。4楼以上阶梯增加。

看新闻,有的小区使用刷卡进出电梯,根据刷卡次数进行收费,就是借鉴公交卡的方式,物业可以考虑是否也借鉴这个方法。

2、和一楼的业主,进行普法教育,告诉他们,增加电梯,对他们的好处。

(1)、房屋出租,有电梯,提供出租率,提高出租价格。

(2)、抬高房屋的价格,假如要卖房,有电梯的楼房比没有电梯的楼房价格高,而且很容易卖,也是一个卖点。

(3)、楼顶晒衣服很方便,没有电梯,爬楼梯去顶层,比较辛苦,这样对所有的用户提供方便。

3、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找社区人员一起给业主进行沟通,社区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减少业主的费用。

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政府惠民政策,是为了解决老旧小区出行难的问题, 一楼业主沟通不了,可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一致商量决定:一楼用户不再交电梯安装以及使用费,这个费用全部由其它楼层平摊!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社区惠民的一项好政策,这里的惠民是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

一楼的住户不能因为自己不使用电梯而拒绝整栋楼加装电梯,加装电梯牵扯各方的利益,沟通协调过程中难免发生争论,不妨换位思考。

另外,邻里关系也很重要,毕竟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

关于费用问题,可以和物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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