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_行政处罚_市场_程序
本文目录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
-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六十条将一般办理期限规定为九十日并非空穴来风。实践中,不少法规规章已经将原一般程序的期限规定为九十日或三个月。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又如《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
此外,有的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为三个月,但延长后的时间与三个月相当。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 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第(四)项规定:“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自程序启动之日起60日内办结;60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明确。
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1、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制作《案件来源登记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2、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收到的相对人材料的请求确定投诉或者(和)举报。收到的相对人材料中仅包含经营者涉嫌违法行为等表述,未请求查处的,不应确定为举报。收到的相对人材料中除请求解决民事争议外,还请求查处的,应确定为投诉,也应确定为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对投诉和举报分别予以处理;确定是举报的,还应当依据《规定》规定的相应程序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属于《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监督检查职权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不是通过举报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并应当依据《规定》规定的相应程序处理。
3、市场监管部门经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对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不予立案;
4、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显著轻微并及时纠正、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显著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和实施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的,可以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
法律分析:该处罚程序规定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本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本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除外。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包括总则、管辖、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行与结举卜案、附则七个章节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戚明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高答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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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2.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3.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4.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2.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3.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4.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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