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德州答卷”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解读 德州这些退役士兵可由政府安排工作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武琳琳 德州报道
1月13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德州答卷”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科长陆军就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及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答记者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会上获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在退役士兵安置地方面,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出现退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异地安置: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异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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